在明知朝陽區某鐵道公寓項目系違建、將被拆除,且無法獲得拆遷補償款的情況下,五名犯罪嫌疑人利用“以租代售”“返租模式”等方式騙取100多位被害人4400餘萬元。因犯合同詐騙罪,法院一審判決五名被告入監七年至無期不等。
被害人大多一次性支付了10年的租金。被害人魏某2018年11月簽訂租賃合同,並支付了10年的租金37.25萬元。入住後,魏某便從城管處得知房子系違建,即將拆除,魏某隨即報警。
該公寓建造於2012年前後,2012年5月被認定為違建。2017年前後,這處違建轉讓給了王某二,其和同夥開始了“以租代售”的生意。為了吸引客源,該團伙給中介高額佣金。一名證人表示,當時鐵道公寓的銷售提成高達10%。
當地鄉政府多次在公寓張貼拆除公告,告知住户要求限期騰退。鄉政府也先後約談王某二五次,要求其拆除違建。但王某二口頭答應,但並未行動,依然繼續詐騙行為,直至案發。
最終,法院判決王某一等五人犯合同詐騙罪。被告人王某一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王某二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被告人李某宇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被告人王某華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被告人王某三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徐慧瑤 實習生王麗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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