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通過社交軟件結識“朋友”
陷入愛河
網友遠赴福建省廈門市約會後
沒想到
對方不談戀愛只談錢
鼓吹各種投資項目
稱交6.98萬元得到1040萬元
有的網友還真交了錢
結果是落得人財兩空
1“1040”傳銷“舊瓶裝新酒”
網戀變成“投資”洗腦
前不久,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多起舉報,舉報人反映其因“網戀”來廈門海滄,結果遭遇“投資”洗腦,對方聲稱參加“自願連鎖經營”“海西投資計劃”可短期致富。
海滄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初步判斷,舉報人反映的是典型的“1040”傳銷。不過這次傳銷分子“舊瓶裝新酒”,假借網戀之名引誘他人進入傳銷陷阱。
“1040”傳銷
就是傳銷分子所宣傳的“1040工程”,早些年就在國內一些地方陸續出現。簡單地説,就是入夥時先交6.98萬元,次月“組織”會退1.9萬元,參與人只要發展3個下線,3個下線再分別發展3個下線,當發展到29人的時候,參與人即可晉升為“老總”,開始每月拿“工資”,直到拿滿1040萬元就從“組織”裏出局,完成“資本運作”。
“1040工程”是新式傳銷組織,其活動方式明顯符合拉人頭、交納會員、發展下線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徵,早被執法部門確認為傳銷活動。
2清查涉嫌傳銷的場所40餘處
清退、勸返誤入傳銷陷阱150餘人
依據舉報線索,今年6月,海滄區市場監管局聯合海滄派出所、嵩嶼派出所、街道對禹州領海、華僑金海岸、未來海岸等重點小區開展4次“清查”行動。成功清查涉嫌傳銷的場所40餘處,核查相關人員362餘人,清退、勸返誤入傳銷陷阱的人員150餘人,對兩條涉傳“人員鏈條”進行深入追查,將徹查違法行為,嚴厲查處。
據統計,自2020年以來,海滄區市場監管局已核查處置“1040”傳銷及醫美、現貨交易、培訓領域等傳銷線索、案件30餘起,罰沒款90多萬元。
3提防傳銷分子的“感情牌”
認清傳銷套路
海滄區市場監管局提醒,隨着互聯網的普及,傳銷分子開始利用網絡平台進行傳銷活動,迷惑性更強,欺騙性更高,羣眾不僅要提高對短時間高回報、無實際經營等投資騙局的警惕性,還要提防傳銷分子的“感情牌”。
注意一旦滿足以下三點就可能涉嫌傳銷,即:
發展其他人加入(簡稱“拉人頭”),
繳納費用獲取加入或經營的資格(簡稱“交入門費”),
以發展的人員或者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計算報酬(簡稱“團隊計酬”)。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相關規定,組織、領導傳銷的,最高處200萬元罰款;介紹、誘騙、脅迫他人蔘加傳銷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參加傳銷的,不僅錢要不回來,還將被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層級達3層,人員在30人以上的,涉嫌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為傳銷行為提供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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