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嚴防內河水污染!10月1日起我國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將迎更嚴格水污染防治管理
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記者魏玉坤)記者21日從交通運輸部獲悉,10月1日起,我國將對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採取更嚴格水污染防治管理,嚴防內河水污染。
交通運輸部近日印發了《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這是我國首個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包括總則、一般規定、生活污水污染防治等7個部分共27條,將於10月1日起實施。
辦法明確,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污染物防治主要按照“船上儲存、交岸接收處置”的原則執行;400總噸以下且經核定許可載運15人以下的船舶的生活污水排放要求參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 3552—2018)執行,彌補現有國家標準對此類船舶排放控制要求的缺失。
此外,針對未設置生活污水、機器處所油污水防污染設施的現有船舶,以及已安裝污水處理裝置但其處理後排放不能滿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 3552—2018)要求的現有船舶,辦法要求其按照《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9)》完成改造。
據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我國內河船舶60%以上為400總噸以下的小型船舶,分佈在長江、珠江等水系和京杭運河沿線等內河水域,此類船舶的排放控制要求缺失,極大阻礙了加強內河船舶水污染防治、保護內河水域環境的工作進程。此次印發的辦法是切實做好長江大保護工作的具體措施之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