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株洲晚報融媒體記者/伍靖雯)湘江邊隨意傾倒生活垃圾,涉案企業被處以2萬元行政處罰(詳見本報1月16日A06版報道)。近期,天元區城管局採取機動巡查與重點盯守的方式,強化對湘江沿線巡查力度,嚴厲打擊隨意傾倒行為。
昨日,記者在天元區新豐路附近看到,執法隊員正在沿線巡查,重點關注是否有暴露垃圾等問題。此時的路面已經恢復往日的潔淨,沒有此前被生活垃圾大面積堆積的痕跡。“這種在湘江邊上亂堆亂倒各類垃圾的情況,並非首例。”天元區城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類情況以亂倒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為主,很容易對湘江及周邊生態環境造成影響,屬於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
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可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並責令限期改正。
接下來,天元區城管局將以“零容忍”的工作態度,定期組織“回頭看”,加大對湘江周邊的執法巡查力度,嚴厲打擊隨意傾倒、拋灑垃圾的違法行為。
【來源:株洲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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