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康明凱、斯帕弗刺探中國國家秘密細節曝光
2021年8月11日,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加拿大籍被告人邁克爾·斯帕弗(Michael Spavor)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一案公開宣判,認定邁克爾·斯帕弗犯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驅逐出境。
9月2日,據《環球時報》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邁克爾·斯帕弗在中國期間,曾在不同時間多次拍攝中國軍事裝備照片和視頻,並將其中部分照片非法提供給境外人員,經鑑定,相關照片和視頻均為機密級國家秘密。邁克爾·斯帕弗還是另一名加拿大籍被告人康明凱(Michael Kovrig)的重要情報關係人,長期向康明凱提供各種信息資料。
據《環球時報》消息,康明凱於2017年至2018年以偽造商人身份、虛構經商事由的方式進入中國境內,在北京、上海、吉林等地,通過關係人蒐集了大量非公開的涉中國國家安全等信息,並據此撰寫分析報告,經鑑定,康明凱蒐集的信息中包括數份機密級國家秘密和情報。
2021年3月22日,因案件涉及國家秘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康明凱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情報案,不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早在2019年5月16日,外交部宣佈,經中國檢察機關批准,康明凱因涉嫌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和情報犯罪,邁克爾因涉嫌為境外竊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犯罪,已經於近日被批准依法逮捕。
近一年後,北京檢察網發佈消息稱,經依法審查,2020年6月19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情報罪,對加拿大籍被告人康明凱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同日,丹東市人民檢察院網也發佈消息稱,經依法審查,2020年6月19日,遼寧省丹東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對加拿大籍被告人邁克爾·斯帕弗向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來源:環球網
來源:環球時報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