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近日收到了航空工業集團的通知函,原來是剛上市不久的豪越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擅自使用了航空工業集團研發製造的“運20”飛機形象。同時還發布了“吉利豪越”汽車的宣傳視頻,在其中設計了“運20”變身吉利豪越的鏡頭,並在官方公眾號和其它平台傳播。
吉利汽車“碰瓷”“運20”進行宣傳
在吉利汽車的營銷廣告中,不光出現了“運20”變身豪越的場景,而且還出現了豪越的假想敵漢蘭達
航空工業方面認為,吉利汽車未經授權,擅自使用“運20”商標及外觀形象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既侵犯了航空工業的合法權益,又誤導了消費者吉利豪越品牌汽車將與“運20”合作,屬於虛假宣傳。
吉利豪越與“運20”的聯名海報被指無中生有
到底是真的烏龍還是虛假宣傳聯合炒作,各位怎麼看,請一起留言討論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