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最高法認定前總統受“偏見”
新華社電 巴西聯邦最高法院23日裁定,前總統盧拉在先前的反腐敗調查中沒有得到“公正對待”,審判他的主審法官塞爾吉奧·莫羅作出帶有“偏見”的裁決。
最高法院大法官卡門·盧西亞等5名大法官組成的審判組經由投票作出上述裁決。本月8日,最高法院另一名大法官埃德松·法欣也做出有利盧拉的裁定,宣佈庫裏蒂巴第十三聯邦法庭2018年針對盧拉貪腐罪名所作判決“都無效”。
盧拉2003年至2010年出任巴西總統。2014年,巴西司法機關啓動名為“洗車行動”的大規模反腐調查,由莫羅主持。2017年至2019年,盧拉先後在兩起案件中被判犯有貪腐罪,刑期總和為25年11個月。
2019年11月,巴西最高法院認定涉案人員在所有上訴結束前可不入獄服刑,盧拉因此離開服刑一年半多的監獄。
多家媒體報道,巴西聯邦最高法院本月的兩項裁決意味着盧拉恢復政治權利,他參加2022年巴西總統選舉的可能性進一步加大。不過,盧拉迄今尚未公開宣佈是否參選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