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後,港警新警告旗亮了

6月30日晚,“香港國安法”正式頒佈實施。據港媒報道,近日有情報顯示,仍有部分死硬的“攬炒派”禍港之心不死,叫囂要煽動人羣上街搞事。對此,香港警方已作出最高級別部署,並嚴正警告:只要“港獨”旗、“港獨”標語一出,無論明示或暗示,都會觸犯“香港國安法”,警方無須事先警告,即可採取行動果斷執法。

另外,警方也已準備新的警告標語,指若有人展示旗幟及呼叫口號有分裂國家意圖,有可能構成觸犯“香港國安法”,會要求停止,否則可能被刑事檢控。

港警方已準備好新的警告標語。圖源:港媒

據香港“東網”,由於“香港國安法”6月30日23時即時生效,警務人員7月1日要即時執法,故警隊管理層已向前線同事彙報在什麼情況下可執法,包括:若在現場發現有人揮舞旗幟、高喊口號及發表演説,涉及煽動、教唆、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已可能觸犯法例,有關旗幟或口號,如涉及“香港獨立”“成立香港國”“香港人建國”“香港獨立自強”等,無論明示或暗示都可能違法。另外,警方還提及特別情況:若揮舞“藏獨”、“疆獨”或“台獨”旗幟,也會違法。警務人員會在現場蒐證(如拍攝、錄影等),根據環境證供作出警告、拘捕,但警方其實毋須警告便可作出拘捕。

港警攜旗幟執行任務。圖源:港媒

另據香港《文匯報》,警方通報稱,6月30日有“攬炒派”在中環置地廣場展示“港獨”橫幅,但在“香港國安法”震懾下,僅有寥寥幾人出席。警方接報到場調查多次舉旗警告聚集者,並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拘捕3男1女。

警方指出,去年6月9日至今年6月15日,在涉及“修例風波”的示威活動中總共拘捕9113人,其中243人已完成司法程序,並有200人(82.3%)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被定罪、籤保守行為、獲頒照顧或保護令)。警方提醒市民,犯法須負刑責,切勿被有心人煽動、以身試法。

港媒報道截圖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警務處將於7月1日成立國家安全處專職處理相關工作,後者將由警務處一名副處長掌管,人選最快於本週內公佈。

北京日報(ID:Beijing_Daily)綜合香港《文匯報》、“東網”、香港商報網等

來源 北京日報微信公眾號|記者 士心 張力

編輯:士心 張力

流程編輯:王夢瑩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889 字。

轉載請註明: 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後,港警新警告旗亮了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