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高原雄鷹,淺談中國陸軍航空兵高原直升機裝備和運用能力

由 豆更生 發佈於 綜合

    中國的軍用直升機主要使用單位為中國陸軍航空兵,擁有超過1000架各種型號的直升機。中國空軍擁有少量直升機,主要用於搜救和支援空降兵作戰,以及日常運輸任務。中國海軍的直升機主要是反潛型多用途直升機,可以執行反潛、反艦、搜救和海軍陸戰隊突擊運輸等任務。目前在高原地區,中國的軍用直升機主要為陸軍航空兵裝備的各型高原型直升機。

米-17V-5

    

    中國和印度兩國,是世界上唯二兩個極度重視直升機高原性能的國家,但是與印度軍隊不同,中國在高原地區使用的是各種大中型直升機,主要機型有米-17V-5/V-7,米171E,直-8G,S-70C"黑鷹"等,基本都是10到14噸級的直升機,而印度執行高原任務的主力是1.5到4.5噸級的輕型和低噸位中型直升機。從技術難度上來説,大中型直升機實現高原能力的難度更大,同時所能發揮的效果更好,每次飛行可以運輸的物資和人員將是輕型機的十倍以上,等於中國直升機飛一個架次所運輸的物資,印度直升機要飛十個架次才能完成,從這點上説,中國直升機的高原運輸能力遠遠高於印度。

汶川救災時的S-70C“黑鷹”直升機

    

    中國軍用直升機首次獲得高原使用能力,是源於1984從美國進口的24架S-70C"黑鷹"直升機。關於這型直升機進入中國軍隊服役的來龍去脈,各種文章已經介紹的相當詳細,本文就不再贅述了。1986年中國陸軍航空兵成立的時候,從中國空軍接收了全部的"黑鷹"直升機,全部裝備於面向高原的原成都軍區陸航團,執行高原飛行任務,這是中國陸航最早的高原型直升機力量。中國陸航雖然和印度陸航一樣是從空軍中剝離出來的,但是中國陸航的組織構架是比較正常的,並不像印度那樣機型噸位被限制在5噸級以下而發展成了一個不倫不類的"怪胎",所以裝備建設很完善和健全,使用調度非常流暢。不過中國受各種國際禁售沒有印度那麼好的外購環境,曾經一度採購的CH-47D"支奴幹"直升機最後也被美國禁運,"黑鷹"直升機的後續採購計劃也無法實施,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裏,中國高原直升機只能依靠這些"黑鷹"來支撐。

米-17V-5

    

    2003年起,中國陸航開始裝備從俄羅斯進口的米-17V-5型直升機,這型直升機是在米-17基礎上發展的高原型直升機,換裝了功率更大的TV3-117VM型渦軸發動機,最大功率達到2280馬力,同時將原有的全玻璃球型機頭改為帶雷達罩的海豚型機頭,可以安裝氣象和導航雷達。該機還用尾部跳板門替換了原左右開啓的蚌式尾門,在前機身兩側都設計了加大的艙門,可以提供更好的裝卸便利性。中國陸航是第一個大批採購這種直升機的外軍用户,隨後印度空軍也跟風采購,成為印度空軍直升機的主力裝備。

米-17V-7

    

    中國陸航在米-17V-5的使用中發現,該機的高原性能雖大幅提高,仍無法達到"黑鷹"的水平,在高原地區使用時的限制依然較多,尚無法完全滿足中國陸航的需求。所以中國陸航聯繫俄羅斯廠家,合作在米-17V-5的基礎上進一步換髮提升高原性能,這就是米-17V-7直升機。米-17V-7採用了俄羅斯當時最新的VK2500型發動機替換了原有的發動機,其最大功率達到2500馬力,其它部分和米-17V-5完全一致。新發動機和老發動機的尺寸、重量、安裝方式基本一致,如有需要,可以快速將大量V-5機型升級為V-7機型。通過換髮,米-17V-7實現了高原性能對"黑鷹"的超越,成為當年中國陸航高原能力最好的直升機,並廣泛取代"黑鷹"直升機在高原執行各種任務。米-17V-7是專門為實現中國陸航的高原需求研發的直升機,是中國特有的型號,除了中國陸航裝備了一批,並無其它國家和地區採購裝備。從外觀看,V-5和V-7並無區別,僅機頭型號標註不同。

米-17V-7飛翔在雪域高原

    

    2008年起,中國陸航開始接收全新的米-171E型高原型直升機。米-171E直升機本質上和米-17V-5/V-7直升機幾乎完全相同,只不過米-171E是俄羅斯烏蘭烏德廠生產的,而米-17V-5/V-7時喀山廠生產的,中國似乎對烏蘭烏德廠的產品更情有獨鍾,前期普通型米-171的採購量就遠遠高於米-17-1V的採購量。米-171E可以按需要選裝TV3發動機或VK2500發動機,分別對應V-5機型和V-7機型,中國一共採購了88架米171E,大部分交由陸航使用,和原先裝備的V-5/V-7一起構成高原直升機力量的主力。

米-171E

    

    除了大量進口的高原型直升機,中國國產高原型直升機也在逐步充實高原型直升機機隊。中國製定了直升機高原性能三個6指標,即升限6000米環境下,載重600公斤時的航程為600千米,這個指標對於現在新研製的國產陸基軍用直升機是必須達到的硬指標。對於一些早期型號的改進型,則降低為三個5指標。不管是三個6還是三個5,最起碼都能實現在5000米海拔高度使用的要求。

直-8G(直-8高原型)直升機

    

    中國陸航在2017年開始接收直-8G新型大型直升機。這架直升機最大起飛重量達到14噸,比米-17系列略大,採用複合材料製造機身,先進的發動機和複合材料旋翼系統讓其高原性能非常突出。該機的最高升限超過8000米,可以實現在4500米海拔高度懸停,最大起降海拔高度達到6000米。事實上,該機型號中的英文字母G,就是"高"字的拼音首字母,該機也被稱為直-8"高原型"直升機。該型機由於是國產型號,供貨穩定,除優先裝備空中突擊旅外,正逐步裝備各陸航旅,替代陸航裝備的早期米-17直升機。

國產直-20機羣

    

    中國陸航另一種高原性能突出的直升機是國產直-20中型戰術通用直升機,這型外型、噸位和功能都和"黑鷹"直升機非常相似的直升機,已經通過了高原和極寒地區的嚴格測試,擁有比"黑鷹"更好的高原性能。不過由於剛剛開始裝備部隊,目前還只是在平原低海拔地區的空中突擊旅裝備,尚未在高原地區大規模使用。

直-10經過動力升級高原性能有極大提高

    

    相比運輸直升機,研製時間較早的中國陸航武裝直升機高原性能要差一些。現階段中國陸航的直-10武裝直升機在經過升級後,已經具備在高海拔地區正常使用的能力,不過和高原型直升機相比差距還是很大。直-19武裝偵察直升機由於動力不足,高海拔地區性能衰減嚴重,所以不具備高原作戰能力,這是現階段中國陸航高原直升機運用能力中的薄弱環節。

直-19的高原性能較差,目前無法在高原使用

    

    中國的高原直升機發展起步相對較晚,但經歷了2008年汶川地震救援時高原直升機數量和性能嚴重不足的慘痛教訓後,中國陸航的高原型直升機發展進入了快車道。中國陸航採取外購應急,國產逐步發展提高的兩條線同步推進的方式,依託相對完整的直升機產業鏈,可以為部隊提供長期穩定的裝備供應,因此中國軍用高原型直升機的發展是比較健全和穩定的,其裝備數量和裝備水平正以一個相對穩定的趨勢大幅持續增長中。

米-17V-7在高原飛行

    

    另一方面,中國充分認識到陸軍航空兵在現代戰爭中所能發揮的重要作用,所以這些年的軍改中對直升機部隊和步兵部隊的整合投入大量資源,並對直升機裝備進行了合理調配。中國陸軍新型空中突擊部隊已經成熟,並在多次檢驗性演習中展現了巨大威力。中國陸航直升機部隊不僅具備了對高海拔地區各前沿據點的空中補給能力,而且已經具備了在高原地區組織一場大規模空中突擊作戰的能力。同時,隨着大批國產新型具備優良高原性能的直升機陸續列裝,中國軍用直升機高原作戰能力將成為普遍化、常態化,成為一支隨時可以在高海拔地區執行任務的高原雄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