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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在寅敦促權力機構改革

由 老巧雲 發佈於 綜合

韓國總統文在寅21日在青瓦台主持召開第2次國情院、檢察、警察改革戰略會議,敦促加快完成相關權力機構改革的立法工作。

韓聯社援引文在寅的話報道,權力機構改革“正在取得不可逆轉的進展”,政府各部門應“更加努力完成剩餘課題”。

文在寅説,權力機構改革是改變70年舊制度的大事,當前剩下《警察法》和《國情院法》兩大立法課題,政府應與國會密切合作,加快立法並確保已經立法的事項儘快落實。

警察改革方案的核心內容包括:引入自治警察制度、新設立國家搜查本部、防止警方非法調查平民等。所謂自治警察制度,是將警察分為國家警察和自治警察,以分散相關權力。

文在寅指出,調整檢方和警方搜查權“非常困難”,設立國家搜查本部意在提高警察搜查的獨立性和搜查能力,實現自治警察制度。

韓國1954年制定首部《刑事訴訟法》,實行“檢警一體化”原則,檢察官領導警察指揮偵查,可獨立行使檢察權,代表國家提起公訴。按韓聯社説法,檢察機關權力過大,一直以來被詬病。文在寅從執政初期開始,主張司法改革。

2019年12月30日,韓國國會表決通過《關於設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的法案》,允許成立獨立反腐部門。今年1月13日,國會表決通過《刑事訴訟法修訂案》和《檢察廳法修訂案》。新法案取消檢方對警方偵查活動的指揮權。(陸愛華)【新華社微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