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統一日三名幹部落馬

近日,公安系統的反腐行動持續展開。7月6日,三名公安系統幹部落馬的消息消息先後得以公佈,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當天,據四川省紀委監委公號“廉潔四川”通報,資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劉廷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則透露了湖北省公安廳內保總隊副總隊長劉斌接受審查調查的消息。同時,據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河北唐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許少安,正接受審查調查。

公安系統一日三名幹部落馬

在這三則消息之中,有一件事顯得十分突出,那就是這三人均在公安系統長期任職。劉廷傑在落馬之前,曾任安嶽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樂至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資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委維穩辦副主任等職。劉斌自從1995年以來,也始終在公安系統工作,曾任湖北省公安廳信訪處副處長,潛江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等職。

這些任職時間較長的公安幹部,竟然主動違紀違法,無疑令人深感痛心。他們不僅毀掉了自己的前程,也對當地的政治風氣造成了惡劣影響。身為公安幹部,他們本應成為應該法律與公眾利益的守護者,然而,他們卻喪失了理想與初心,被慾望迷住了雙眼,最終掉進了腐敗的深淵。

此外,還有兩個公安系統內的“老虎”十分引人注目。2020年1月21日,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原局長孟宏偉受賄案一審宣判。經查,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孟宏偉在擔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升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446萬餘元。孟宏偉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

4月19日,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成為繼孟宏偉之後又一個被查的公安系統“老虎”。這些案例説明,反腐沒有上限,任何官員,一旦涉嫌違紀違法,早晚要被查處。

身負“為人民服務”的重託,任何公職人員都應知法懂法,恪守底線,堅決抵制不正當利益的誘惑。作為公安幹部,唯有堅定築牢廉潔自律的防線,才對得起自己身上的那身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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