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16年發審老將曾長虹被開除黨籍,大肆收受擬上市公司股權
歷經半年調查,16年發審“老將”曾長虹的案件有了最新進展。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4月1日發佈的消息,曾長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仍不知止不收手,涉嫌犯罪金額特別巨大,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經中國證監會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曾長虹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經湖南省邵陽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將曾長虹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根據通報,經查,曾長虹喪失理想信念,以貪心取代初心,長期在證券發行審核關鍵崗位工作,“靠發審、吃發審”,臨近退休“逃逸式”離職,妄圖逃避監督監管,繼續恣意斂財。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和高檔奢侈品,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旅遊安排。放棄監管職守,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在企業發行上市、再融資審核等方面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大肆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和擬上市公司股權。
公開資料顯示,曾長虹出生於1961年1月,1982年參加工作,1998年12月調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先後在稽查局、發行部、創業板發行部工作,最後一站是投資者保護局。其中,2001年1月至2016年12月,曾長虹在發行監管部和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工作了10多年。
2021年10月5日,60歲的曾長虹因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根據其工作經歷梳理發現,曾長虹曾與此前落馬的深交所發審監管部原副總監馮小樹、證監會發行部原副主任童道馳、10多年發行監管“老將”李量等有交集。
作為負責發行監管的老將,曾長虹一度被認為是IPO發行的“實權人物”。
根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在2010年共計有60家擬上市公司在IPO衝關時折戟,無功而返。其中,中小板、創業板和主板被否家數分別為34家、24家和2家,分別佔57%,40%和3%。從過會情況來看,在2007年至2010年四年中,上會公司被否比例分別為22.89%、18.1%、14%和14.46%。
當時作為發行部副主任的曾長虹解釋稱,未通過審核的公司存在7大類16小類問題。其中,第一大主因就是持續盈利能力問題和成長性不足,有8家公司因此被否,佔到被否企業的一半。其餘影響通過率的因素還有發行人的獨立性問題、發行人的主體資格問題、募集資金的使用問題、信息披露不合理、規範運作和內部控制問題以及財務會計問題。
從2016年12月開始,曾長虹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投資者保護局巡視員、一級巡視員。在2019年中國投資者網上線運營一週年的時候,曾長虹曾稱,要大力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2019年8月,曾長虹調離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0多年的發審工作,曾長虹也有自己的心得體會。
根據南方都市報的報道,在2010年6月,時任創業板發行部副主任的曾長虹,曾在參加一場以《“欲”“獄”相通》為主題系統內講座時發言説:“在我們創業板發行監管工作中,如果不能擺正積極的心態,處理好各方面的工作,抵禦住各方面的誘惑,我們非但實現不了自身價值、成就與幸福,反而會成為階下囚,為萬人所恥!”
不過,曾長虹卻沒有“説到做到”。
紅星新聞記者 李偉銘 李晨
編輯 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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