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在《史記》裏寫道: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獲取利益,是我們與人交往的原因。在交友的時候,我們會選那些對我們的未來有好處的人做朋友,比如人品好的、成績好的、基本條件不錯的;在與親戚交往的時候,條件越好的人越容易聚集一堆人在身邊,而條件差的人不遭到其他人嘲諷就算不錯了。
追逐利益,是人的本性,沒有什麼大毛病。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句話也有一定的道理。只要你做事情沒有違背法律道德,沒有傷害別人,憑自己的本事而活,沒人可以指責你。
可是,有的人既想獲得利益,過上自己夢寐以求的富人生活,又不想付出代價,不願意吃苦,於是,他們就走捷徑,通過傷害別人的方式去把別人的東西佔為己有。
對這些人來説,只要可以滿足自己的慾望,什麼都可以利用,比如親情、友情,甚至是婚姻。
作家李莜懿説過:
“有志青年從不奢望婚姻為人生帶來翻盤,可鳳凰男卻希望靠一個女人為自己的人生添磚加瓦。”
遇到一個為錢而娶你的鳳凰男,是女人的一大悲哀。
林勇就是這樣的男人,為了錢,他努力接近自己的前妻玲玲,成功娶到了這位家境不錯的姑娘。可是,他的貪心最終毀了一切,讓自己一家人被打回了原點。
01.我愛的是她這個人,還是她家的錢,只有我知道;
5年前,收到林勇結婚請帖的時候,我們都感到不可思議,只因他跟自己的愛人家境相差太大了。
林勇是一位鳳凰男,是我的老鄉,在十八歲之前,一直生活在一個經濟十分落後的小村莊裏。在我們老家,年輕人幾乎都離開了,只剩下一些老人和孩子。
林勇的父母包了地,每天早出晚歸,辛辛苦苦地種地,通過出售農作物的方式來維持一家人的生計。林勇有一個弟弟,比他小6歲,一家四口過着貧困的日子。
高考那年,林勇考上了重點大學,成為了我們村裏的榜樣。在親戚的資助和自己的努力下,林勇順利畢業,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
雖然收入很高,但是林勇的壓力依然很大。
“我要交房租,要有基本開銷,還要參加應酬,我弟弟正在讀大學,學費和生活費都是我出的。我爸爸卧病在牀,我媽身體也不算太好,醫藥費是我出的。其他親戚幫過我,若是需要我幫忙,我也不好推辭。”
因此,林勇很清楚,指望自己攢夠娶媳婦的錢是不現實的。再者,自己若是娶一個家境一般的女人,哪還有閒錢幫助自己的弟弟呢?
24歲那年,林勇的公司來了一個新人,相處了一段時間後,林勇瞭解到了姑娘的家境。這個姑娘是本地人,父母均在國企,收入頗高,家裏有兩套房子,沒有兄弟姐妹。
林勇對女孩子發起了瘋狂的追求,他長得帥氣,能力又強,表現得很專情,沒有亂七八糟的緋聞,女孩子對他感到很滿意,墜入了愛河中。
“我愛的是她這個人,還是她家的錢,只有我知道。她長相一般,自理能力不足,勝在家境優渥,能幫到我全家。”
02.在她的堅持下,她的父母妥協了;
林勇喜歡的是自己還是自己家裏的錢,玲玲不清楚,可是,玲玲的父母在職場上打拼幾十年,看人的眼光還是有的。他們瞭解了林勇的基本情況後,不同意這門婚事。
看到女方父母不同意,林勇感到心急如焚,最終,他接受了自己同事的餿主意,教唆玲玲在家裏又哭又鬧,甚至鬧起了絕食,逼迫玲玲的父母妥協。
玲玲愛得很深,對他言聽計從,採納了林勇的建議。林勇還討好了玲玲的外婆,最終,在玲玲和外婆的努力下,玲玲的父母答應了這門婚事。
10萬彩禮,林勇娶到了老婆,還附帶得到了一套三居室。
03.我父母搬入了婚房,弟弟得到了好工作,我的心願完成了一半;
玲玲結婚半年後,就懷孕了,由於談婚論嫁的時候公婆給玲玲印象良好,玲玲主動邀請公婆搬到家裏住,順便照顧她。林勇的父母來了之後,就住下不走了。
弟弟大學畢業後,由於專業冷門一直找不到好的工作,一直在家裏待着。小叔子住在家裏,很不方便,聽到玲玲的抱怨後,林勇出了一個主意:“老婆,你爸媽應該認識不少老闆級的人物吧!不如你讓他們給我弟介紹一份工作,我弟有了工作,讓他有點事情做?”
玲玲最終把小叔子介紹到了自己表哥那裏,讓小叔子有了一份固定的收入。
父母和弟弟都過上了好日子,林勇的心願完成了一半,只剩下了弟弟婚事這樁最後的心願。
04.逼迫妻子拿20萬塊錢給弟弟結婚,我們全家賠了夫人又折兵;
林勇的弟弟上了半年的班後,喜歡上了一位同事,交往了一段時間,他們開始談婚論嫁。
林勇弟弟的女友並沒有玲玲那麼好騙,她結婚的條件有兩個,一個是要10萬彩禮,一個是要男方與自己一起出資買房。
以這座城市的房價,首付至少要準備三四十萬,也就是説,林勇的弟弟要想結婚,至少需要準備30萬。
林勇一直以來都拿錢補貼自己的家人和親戚,根本沒有多少存款,他與弟弟頂多能湊齊10萬塊錢,於是,他把主意打到了玲玲身上,希望玲玲回家問父母要20萬給小叔子結婚,説出了“都是一家人,我弟弟的事情就是你的事情”這樣的話。
結婚五年,玲玲對林勇的態度早已不像從前愛得那麼深了。婆媳矛盾、財產問題早已讓玲玲憋了一肚子的氣,於是,她毫不客氣地回答了一句:“讓我父母出20萬可以,讓小叔子寫欠條,給利息。”
林勇沒想到玲玲會這麼説,當即翻臉了,聯合父母和弟弟在家裏一起指責玲玲,他們有八張嘴,玲玲自然敵不過。玲玲哭着跑回了孃家,把這件事告訴了父母。
“現在,你覺得他愛的是你還是我們家的錢?”
父母的問題讓玲玲追悔莫及,好在,玲玲的父母也不是軟柿子。在他們的勸説下,玲玲下定了及時止損的決心,寫下了離婚協議書。房子是陪嫁,是婚前財產,林勇一家人被掃地出門。
林勇還未從玲玲決絕的態度中反應過來的時候,林勇的弟弟收到了辭退通知書。這個時候,林勇才感到後悔了:“逼迫妻子拿20萬後,我丟了婚姻,弟弟沒了工作,我不該算計得太狠。”
05.你為錢而結婚,早晚也會為錢而失去一切。
馬克·吐温有句話我一直奉為座右銘:
“當你為愛情而釣魚時,要用你的心當作魚餌,而不是你的腦筋。”
所謂用腦筋釣魚,就是算計對方,想辦法讓自己少付出一點,讓對方多付出一點,讓自己佔到更多的便宜。
當你越想佔便宜的時候,你醜陋的嘴臉就越暴露無遺。當對方沉浸在你編織的愛情謊言裏的時候,她會對你死心塌地;當你的愛情謊言破碎之後,對方發現自己遭到了欺騙,愛得越深,她會越恨你。
為錢而結婚的人,早晚也會為了錢而失去一切。你算計別人,早晚會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