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女藝人怒告網友!法院判了
3月3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公佈了一則民事糾紛一審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因不滿被長期侮辱、貶損,藝人楊紫將一微博用户訴至法院,該用户實際註冊者、使用者雷某妍,被判賠償楊紫共計2萬元。
楊紫
楊紫訴稱:
2019年1月18日至2020年4月17日期間,雷某妍在其註冊使用的微博賬號中發佈與楊紫相關的內容共70餘條,其中大部分屬於與楊紫直接有關的侮辱性言論等。
雷某妍發佈的涉事微博內容致使其名譽嚴重受損、形象遭受重創,雷某妍的惡意行為已經超出了楊紫作為公眾人物應當剋制、容忍的限度。故楊紫向雷某妍索賠65000元。
被告雷某妍辯稱:
其系回應楊紫粉絲的侮辱性語言而出言不遜,並無主動傷害楊紫的故意;
其偏信網絡新聞且法律意識不足,言論相關內容均是看到的相關新聞而非其惡意編造,故並非故意侵犯楊紫名譽權;
且雷某妍系待產孕婦,心情波動異常且經濟條件困難。
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認為:
雷某妍發佈的侮辱性言論,用語粗鄙不堪,缺乏客觀、理性的立場,充斥謾罵和人身攻擊,是對楊紫人格尊嚴的貶低、侮辱,即使在接受程度較高的網絡環境,也依然屬於侮辱性用語,逾越了言論自由和輿論監督的合理邊界。
上述被控侮辱的博文主觀惡意明顯,且會對楊紫造成社會評價降低,構成名譽權侵權。
北京互聯網法院判決:
雷某妍賠償楊紫精神損害撫慰金和合理支出共計2萬元;並連續七日在其微博賬號上登致歉聲明,向楊紫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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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青年報 北京互聯網法院 人民日報
來源:重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