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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要如何保護自己?律師:情節嚴重可要求警方刑事立案

由 梁丘憐翠 發佈於 綜合

【解説】近日,前媒體人馬金瑜自述被家暴的經歷引起了人們的熱議。當遭遇家暴,可以通過哪些方式來保護自己?2月8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京開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王瓊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遭遇家暴,必要時一定要選擇報警。如果家暴已經造成了人身傷害,受害者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對施暴者進行刑事立案。

【同期】中國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 京開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 王瓊

可以要求警察制止他對你進行施暴,也可以要求警察出具告誡書,如果性質再嚴重一點的話,可以要求警察對他進行治安管理處罰,可以對他進行拘留或者是罰款1000元以下。如果性質再嚴重一些的話,其實可以要求警察帶你去做傷情鑑定報告。如果説這個已經構成輕傷,那麼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對施暴者進行刑事立案,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解説】家暴不是家務事,王瓊介紹,於2016年實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中詳細規定了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婦聯等單位在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履行的如協助調解、實施救助等職責。如果因為家暴導致婚姻關係難以維繫,新實施的民法典中也對因家暴提出訴訟離婚的情況做出進一步規定,且訴訟離婚不受離婚冷靜期的限制。

【同期】中國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 京開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 王瓊

我國之前的婚姻法判決離婚的標準主要是看夫妻感情是不是已經破裂,新實施的民法典對家庭暴力這一塊又做出了進一步的規定,如果説你因為家庭暴力提起了離婚訴訟,那麼法院它會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會直接判決准予離婚。

【解説】從實踐中看,面對家暴,認定難、取證難等問題一定程度上還是存在,王瓊補充道,因此受害者在遭遇家暴時,也一定要有收集證據的意識。如報警記錄、警察簽發的告誡書、醫院出具傷情鑑定報告等都可以作為訴訟中維護權益、要求索賠的重要證據。

【同期】中國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 京開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 王瓊

越早地進行財產保全,越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申請財產保全,既可以在訴訟前進行,也可以在訴訟中進行。法律規定,如果説施暴的一方或者是有過錯的一方,他在離婚的時候分割財產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無過錯的一方,他是在法律當中是對在財產分割的時候是受保護的一方,可以多分。

【解説】據全國婦聯統計,截至2019年底,全國2.7億個家庭中,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面對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會選擇報警。王瓊表示,反家暴的普法宣傳任重而道遠,希望在全社會範圍內加強宣傳教育,弱勢羣體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全社會一同重視起來,才能更好地解決家暴的問題。

(記者 單璐 北京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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