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應急管理部公佈一批工貿行業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由 司空梓瑤 發佈於 綜合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1日訊 (記者 郭靜原)據統計,2016年1月1日至今年7月15日,工貿行業共發生有限空間較大事故66起,共造成248人死亡。其中,2017年、2018年間超過當年工貿行業較大事故起數的50%。今年以來,工貿行業已發生6起有限空間較大事故,共造成26人死亡,特別是四川省連續發生了兩起死亡6人以上的有限空間中毒事故。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企業對有限空間中毒亡人風險認識不清,不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要求,安全培訓不到位、防護裝備不齊全等問題。

  應急管理部強調,當前正值夏季高温時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明顯加大。各地區要組織對涉及工業污水處理系統等有限空間作業的工貿企業深入排查,突出醬醃菜食品加工、造紙、皮革製造等重點企業,對這類重點企業開展指導服務和執法行動。要通過宣傳教育指導和依法處罰,讓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員工充分認識和了解到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風險,提高企業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指導企業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台賬,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承包單位的有限空間作業統一協調、管理;督促企業配齊全身式安全帶、三腳架、安全繩、通風設備、與作業環境危險有害因素相適應的檢測報警儀器、正壓式呼吸器等防護裝備;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作業審批制度,加強現場監護,遵守有限空間“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要求。對屢教不改者,必須對企業以及主要負責人嚴格處罰。

  對此,應急管理部現對外公佈一批2020年以來發生的工貿行業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1.湖北正大有限公司“4·23”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

  2020年4月23日15時許,湖北省隨州市高新區正大有限公司羽毛粉車間在清理污水溝時發生一起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發生原因是:進入污水溝作業的兩人和參與施救的一人,吸入污水溝內硫化氫、氰化氫等高濃度混合型有毒有害氣體,導致急性中毒死亡。主要教訓:湖北正大有限公司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將有限空間作業項目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個人。進入污水溝開展清理作業的人員未履行作業審批手續,未按照“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要求,在未檢測有毒氣體濃度、未佩戴有毒氣體防護用品、無監護人員的情況下,違規進入污水溝內作業。

  2. 焦作憫農面製品有限公司“7·18”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

  2020年7月18日18時許,河南省焦作市憫農面製品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6人死亡。發生原因是:焦作憫農面製品有限公司1名員工作業時不慎墜入物料罐,吸入二氧化硫或硫化氫中毒死亡,其他5名員工救援處置不當,也中毒死亡。主要教訓:焦作憫農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不完善,有限空間管理制度缺失;未組織開展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現場安全管理混亂;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應急處置能力差。

  3.西江吉利石灰廠“8·31”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

  2020年8月31日凌晨3時許,江西省贛州市會昌縣西江吉利石灰廠發生一起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發生原因是:石灰窯煙氣中含有大量一氧化碳,作業人員在無安全防護用品的情況下,進入一氧化碳超限的窯頂區域作業中毒死亡。主要教訓:該公司生產工藝存在缺陷,安全管理混亂,未對石灰窯進行風險分析辨識,加料操作人員長時間暴露在含有一氧化碳的窯煙自然擴散區域,在從業人員屢屢發生窯煙中毒的情況下,沒有采取安全措施進行防範,繼續違規作業。

  4.立豐再生紙廠“3·28”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

  2021年3月28日17時許,福建省三明市尤溪縣立豐再生紙廠在進行白水收集沉澱池清洗作業時發生一起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發生原因是:立豐紙廠第三生產線承包人違反環保部門停產要求,擅自安排人員進行清理作業,1名員工在清理作業時未按照“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要求,進入沉澱池作業中毒,3名施救人員未穿戴好防護用品進行施救,造成事故擴大。主要教訓: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混亂,有限空間安全防範措施落實不到位,未落實《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未有效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建立台賬,未制定作業方案。

  5. 福榮筍類食品廠“5·24”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

  2021年5月24日16時許,四川省宜賓市長寧縣福榮筍類食品廠發生一起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傷。發生原因是:福榮筍類食品廠廢水處理間好氧池曝氣風機發生故障,企業未停止使用污水處理相應的設施。曝氣風機重新啓動,高濃度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逸出擴散,作業及先期施救員在未採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入廢水處理間,吸入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中毒死亡。主要教訓:企業違法組織生產。2021年5月4日,廢水處理間曝氣風機和廢水提升泵無法正常運行、處於停機狀態後,企業未按照《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並停止運行相應的生產設施,仍然繼續違法組織生產。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嚴重缺位,未辨識出廢水處理過程中可能產生硫化等有毒有害氣體的風險,未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以及“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有關規定要求。企業未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培訓、演練,缺少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報警儀等必要的防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