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國際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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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全球氣候治理已進入全面落實應對氣候變化《巴黎協定》實施階段,但各方的減排力度與實現《巴黎協定》所提出的温控目標仍存較大距離。專家敦促不同發展水平的經濟體履行相應責任,進一步加大減排力度,同時加強國際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
聯合國安理會日前就氣候變化風險問題進行了高級別辯論,併發出警告説,如果全球氣温不受控制地上升,將存在發生戰爭、大規模遷徙等問題的風險。相關國際組織和許多國家呼籲,各國政府採取更多適應舉措,提高各自減排目標,減少氣候風險。
氣候變暖形勢不容樂觀
根據世界氣象組織發佈的“2020年全球氣候狀況”臨時報告,2020年前10個月全球平均氣温高於工業化前(1850至1900年)1.2攝氏度,是有記錄以來的3個最暖年份之一。
氣象學家指出,全球氣候變暖問題進一步加劇了氣候系統不穩定性,極寒天氣、高温熱浪、洪澇乾旱等極端天氣發生的頻率隨之增加。澳大利亞去年年初遭遇森林大火,泰國去年上半年遭遇40年來罕見嚴重乾旱,西伯利亞東北部去年6月觀測到38攝氏度的高温天氣……
今年2月,北極寒流橫掃美國大部分地區,在得克薩斯州因冰凍引發大面積停電斷水。加拿大南部、墨西哥北部也相繼遭遇強寒流和極端暴風雪天氣。
不久前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舉行的首屆氣候適應峯會上公佈的一組數據顯示,極端氣候災難使全球經濟在本世紀損失2.56萬億美元,過去20年有約48萬人死於與極端天氣事件有關的自然災害。水資源和糧食安全等與人類息息相關的領域尤其受到嚴重威脅。
英國《自然氣候變化》雜誌文章警告稱,未來的氣候變化將導致熱帶雨林帶區域性不均勻轉移,造成全球多地發生乾旱,威脅生物多樣性和數十億人的糧食安全。
温室氣體減排壓力不小
科學研究表明,要將全球氣温升幅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需要在2030年將全球温室氣體的排放量較2010年的水平減少45%。《巴黎協定》達成5年多以來,承諾到本世紀中葉實現碳中和目標的國家越來越多。但是,各經濟體的減排力度與實現《巴黎協定》所提出的“將全球升温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內,並致力於實現1.5攝氏度温控目標”仍存較大距離,全球面臨的減排壓力不小。
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最新發布的報告,目前全球已有127個國家和地區做出了碳中和承諾。其中有75個締約方通報了新的國家自主貢獻,約佔全球温室氣體排放量的30%。報告發現,即使某些國家加大了減排努力,綜合效果和影響仍遠遠達不到要求。報告得出結論,目前各國採取的氣候行動與遏制全球變暖所需的行動水平相差甚遠。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帕特里夏·埃斯皮諾薩不久前呼籲相關主要排放國應儘快提交國家目標,以便將其信息納入最新報告中,為落實承諾、制定共同計劃提供支撐。
《自然氣候變化》雜誌文章認為,為了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全球每年需要減少10億—20億噸二氧化碳排放。儘管疫情防控期間,二氧化碳排放略有下降,但要維持全球減排勢頭仍需各方攜手努力,採取全球性策略,如大規模部署發展可再生能源產業、減少對化石能源基礎設施的投資等。
加強氣候治理迫在眉睫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指出,2021年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關鍵之年,要抓住後疫情時期的恢復計劃以更綠色、更清潔的方式重振經濟、重塑發展方式,各國都應採取更強有力、更雄心勃勃的計劃。“應對氣候危機是這個時代的關鍵性課題。我們必須立即採取行動。”
歐盟27國領導人去年在布魯塞爾舉行的峯會上,就更高的減排目標達成一致,決定到2030年時温室氣體排放要比1990年減少至少55%,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後疫情時期的恢復階段,歐洲將積極打造綠色復甦模式,例如,法國採取措施激勵各類主體參與國家綠色增長和能源轉型;歐盟提出“可持續歐洲投資計劃”等,清潔能源、建築翻新等行業將迎來巨大發展機遇,綠色投資將持續增長。
中國通過採取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推進碳市場建設等措施,減排行動取得顯著成效。截至2019年底,中國碳強度較2005年降低約48.1%,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15.3%,中國對外承諾的碳減排2020年目標提前完成。此外,中國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共同發起成立“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幫助沿線國家建設水電、風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項目,推動各國共同實現綠色發展。
“氣候變化是全人類面臨的共同挑戰,需要各方團結合作應對。特別是貧窮、脆弱國家更需要資金和技術上的支持。”《自然氣候變化》雜誌撰稿人大衞·埃克斯坦表示,不同發展水平的經濟體共同解決氣候問題,更需要國際層面的協商合作,以便在不同國情和利益訴求間尋求平衡,激勵各方積極採取行動,共同應對氣候變化。
(本報巴黎3月15日電)
本報駐法國記者 劉玲玲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