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察,還是“蓋世太保”?
美國鹽湖城,有位母親打電話報警,説她的孩子“自閉症”發作了,在大喊大叫,於是警察趕到,不問三七二十一,對着13歲的孩子連開數槍。
據説兩名警員進家門不到5分鐘,就開始大喊“趴在地上”,然後拔槍就射。這孩子肩膀、兩膝、腸道與膀胱均受傷,目前還在醫院搶救。
13歲的自閉症兒童有多大威脅?需要連射數槍?雪地裏一絲不掛的精神病有多大威脅?需要套上頭套膝蓋壓脖子?我看法西斯的蓋世太保也不過如此。
在美國,你會見到很多奇怪的現象,比如説你開着車,對面來倆警察,要你手放在方向盤上,你放得慢了一點,立馬槍管子指着腦袋;有時候警察讓你拿駕照,這時候你千萬別上當,不要傻憨憨真的去拿駕照,因為他可以直接一槍崩了你,理由是“懷疑你去拿槍”。
美國警察抓人也不需要逮捕證,上來就抓,不服就可以就地擊斃。美國警察開槍不需要講理由,因為他們有“高人一級”的自衞權,無論對方處於什麼樣的狀態,都可以按最高級別處理。打你一頓是輕的,直接開槍才是正常反應,開槍還不能只開一槍,要開槍就得打光子彈,打對方一個九死一生。
我是建議美國華人不要總是培養自己的小孩當醫生、當律師的,雖然賺錢多了,地位高了,但是對整個華人羣體並沒有什麼幫助,也不能回報社區,自己爹媽腿被打折了,被潑煤油燒了,也沒有什麼好辦法。
入了美國,就要入鄉隨俗,不要老想着當高高在上的上層精英,要學着加入中下層的“國家機器”,那樣才能保護自己的社區和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