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江西法院、法務之家
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民法典》,將於2021年正式生效。
相對於之前的婚姻法,關於離婚的法條有哪些重要變化?若要離婚涉及哪些法律問題?該怎麼解決?
今天一次講全!
01、一方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怎麼處理?
《民法典》明確一方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02、無效婚姻與可撤銷婚姻中能否請求損害賠償?
無過錯方在無效婚姻與可撤銷婚姻中可請求損害賠償。
03、夫妻共同債務有哪些?
雙方共同簽名或者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
另外,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04、能否向法院請求確定或者否認親子關係?
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對是否具有親子關係有異議的,且有正當理由,可向法院提請訴訟;
未成年子女及其他主體不能向法院提請訴訟。
05、什麼是離婚冷靜期?
離婚冷靜期有幾個要點:
首先,它是針對去民政局申請協議離婚的情形,不適用訴訟離婚。
其次,申請離婚後,須30天到期後才可到民政局領離婚證。冷靜期30天內有一方不想離婚的,可撤回離婚申請。
最後,30天冷靜期後還有一個30天領證期,領證期內有一方不去領,就當撤回離婚申請。
06、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一方再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准予嗎?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一方再次起訴離婚,只要雙方又分居滿一年,法院應當准予離婚。
07、夫妻離婚孩子撫養問題原則上怎麼處理?
不滿2週歲的子女,由女方直接撫養;
已滿2週歲不滿8週歲的子女,法院按照有利於未成年子女成長的角度考慮;
已滿8週歲的子女,法院充分尊重子女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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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花山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