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放生”後又抹黑香港國安法 學者:暴露賣國賊本性

黎智英被“放生”後又抹黑香港國安法 學者:暴露賣國賊本性

圖源:東網

海外網9月6日電 香港“東網”6日消息稱,亂港頭目、“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剛被“放生”後,再次抹黑香港國安法。有學者怒斥,黎智英種種言論“子虛烏有、顛倒黑白、大放厥詞”,再一次證明黎智英的“賣國賊”本性。

據港媒6日消息,黎智英5日在“蘋果日報”上宣稱,香港國安法實施2個多月,整個城市被震懾至“冰冰冷冷”,香港國安法令全城噤聲,正在毀掉“外國勢力”云云。對此,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怒斥,黎智英聲稱全城噤聲是“子虛烏有、顛倒黑白、大放厥詞”,黎智英所謂的“外國勢力”是港人“最大力量”,再一次證明其“賣國賊”本性,藉助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利益。陳偉強呼籲執法部門,儘快就黎智英涉嫌違法反香港國安法行為進行懲戒,以發揮威懾作用。

當地時間3日,黎智英涉嫌刑事恐嚇記者案被判罪名不成立,曾引發各界強烈不滿。香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質疑黎智英是所謂“傳媒大亨”,就有保護傘免受刑事責任,判決令香港市民感覺不公道及不公正,希望香港律政司就案件提出上訴。

身兼執業律師的香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同樣認為,這次裁決並沒有為受害人討回公道,希望香港律政司可以細心研究判詞內容,積極考慮上訴,以彰顯司法公義。香港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黎智英出言恐嚇是處心積慮,而非一時衝動,出手干預及妨礙新聞自由,於道義上同樣不能被接納。

據報道,除去恐嚇記者一案,現年72歲的黎智英還有4案待審、合計被控6項罪名,包括2項“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3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1項“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此外,黎智英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欺詐等罪,於8月10日被香港警方拘捕,但此案中他尚未被正式起訴。(海外網 張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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