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執行“港區國安法”警員要通過品格審查

香港警隊正研究成立新部門,準備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執法。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在電視節目中表示,香港警隊新設立部門的成員要通過品格審查,要查驗成員對香港的忠誠度。

李家超表示,中央是否應該在香港設立國安機構,應該由中央按需要決定。至於在港執行相關法例的警務人員,需要進行品格審查,包括對香港的忠誠度、遵守保密原則、對維護國家安全的看法及理念符合當局的要求等。他強調,新設機構要對付的對手可能非常聰明,是高手,擅於隱藏行動。

早前李家超曾透露,新部門會由警務處處長鄧炳強領導,有收集情報、調查和培訓的職能,預備在法例通過的第一天就投入運作。香港保安局其後指出,警隊計劃就相關執法事宜成立一個專責小組,人員數量按需要設定。

【記者】沈叢升

【作者】

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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