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隔夜酒”危害不可小覷 兩男子飲酒14小時後仍吹出酒駕

由 万俟傲白 發佈於 綜合

來源:搜狐警法

(通訊員棗交宣)近日,棗陽交警在集中酒醉駕整治行動中,查獲二起“隔夜酒”酒後違法行為,駕駛員在飲酒14個小時後,仍然“吹”出了酒駕。

6月3日14時許,一青年男子駕駛小轎車,沿湖北省棗陽市中興大道行駛時,被正在此處設卡查處酒駕的棗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直屬中隊民警攔停,並接受酒精測試檢測。經檢查,該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4 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該男子非常吃驚,一度懷疑檢測結果。後向民警交代,其6月2日晚上飲酒至24時許,當晚飲了兩杯白酒、一杯啤酒。隨後,民警通過信息查獲得知,該男子毛某,安徽省滁州市人。針對毛某的困惑,執勤民警也現場對毛某進行了現場説法,飲酒後24小時內不能駕駛機動車。並依法對毛某做出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機動車暫扣的處罰。

無獨有偶。5月31日14時50分,棗陽交警在酒醉駕查處集中行動時,也查獲一起“隔夜酒”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過,司機周某因涉嫌再次飲酒駕,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駕駛證被吊銷,並處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嚴歷處罰。

據周某交代,其5月30日晚與幾個朋友一起飲酒,當晚飲了一杯白酒、一瓶啤酒,飲後回家休息。由於飲酒太多,難受的周某早餐、午餐均未吃。5月31日14時許,周某開車載着同事去工地,從棗陽市沿河東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朝陽路與沿河東路路口處時被棗陽交警查獲。經檢查,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7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民警在調查中還發現,周某曾於2017年12月因飲酒駕駛被棗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後被處予駕駛證記12分,罰款二千元,駕駛證暫扣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周某的行為構成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周某被處予行政拘留5日,駕駛證被吊銷,並處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嚴歷處罰。

棗陽交警在此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人朋友,飲酒駕駛機動車是非常嚴重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隔夜酒”的危害不可小覷。希望大家飲酒後在24小時別動車,切莫因一時的麻痹大意,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