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實施條例有利預算管理更加科學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新預算法配套的新實施條例出台意義重大,預算制度改革進一步向前推進,預算管理更加科學、精細,有利於完善和創新財政宏觀調控、提高國家治理能力。
政府預算是經法定程序審核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財政收支計劃。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來越來越受關注。
從每年兩會的預算報告,到中央部門預算、各級地方政府預算,從赤字率、政府債務,到“三公”經費、民生支出等都是熱門話題。各級政府和部門依法曬“賬本”,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就在7月17日,102箇中央部門公開決算,比上年增加9個,這是中央部門連續第10年向社會公開部門決算。
預算管理必須科學化、法治化。2014年8月份,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修改預算法的決定,並重新頒佈修訂後的預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預算法在預算管理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在加快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方面邁出了堅實步伐。
在通過一部法律之後,往往有必要制定相應實施條例細化規定。新預算法通過之後,原有的預算法實施條例如何修訂,一度成為熱門話題。在新預算法實施5年多之後,新的實施條例出台,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這項立法的複雜性。
新預算法的制定和實施正處於財税體制改革深化階段,不少改革尚在推進之中,只能作原則性規定,已為深化改革預留空間。新預算法實施後,法律規定的多項重要制度措施落地,預算管理邁入新階段。同時,改革持續向前推進,特別是預決算公開、轉移支付、政府債務管理、政府綜合財務報告、預算績效管理等取得了重大進展。
為此,有必要按照新預算法確定的原則及授權,修訂原先的預算法實施條例,增強新預算法的可操作性、可執行性,並將近年來財税體制改革和預算管理實踐成果以法規形式固定下來,使之規範化、制度化。值得關注的是,新的實施條例針對政府過緊日子等改革重點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比如,為確保公共財政節用裕民,對財政支出向社會公開作出明確規定,要求一般性轉移支付公開細化到地區,專項轉移支付公開細化到地區和項目,單位預決算支出公開到項、基本支出公開到款,政府債務、機關運行經費、政府採購等按規定公開。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時效,規定縣級以上各級政府按一定比例將下一年度轉移支付提前下達至下一級政府。
一系列新規定,體現了改革的需要和進展。政府預算並非一個簡單的“賬本”,其背後反映了政府一年的收支和工作,反映了各級政府、部門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關係到強化預算約束、規範政府行為、實現有效監督。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有了新實施條例,新預算法的實施將更加全面和深入。新預算法和實施條例的實施,還要與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協調推進,特別是在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加強預算執行和財政資金安全管理、提高財政透明度等方面,推動進一步規範政府收支行為,助力宏觀調控更有效實施。(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曾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