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對抖音和微信讀書兩款應用被用户起訴侵害用户個人信息一案進行宣判,判定上述兩款應用存在侵害用户個人信息的情況。兩案宣判後,抖音方面表示將會繼續上訴,而騰訊微信讀書方面的回覆是尊重判決,已開始對相關功能進行優化。
庭審現場(圖源網絡)
據瞭解,抖音和微信讀書被用户起訴的案例,成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佈後,體現民法典保護互聯網公民個人信息權益的典型案例。北京互聯網法院認為,在微信讀書應用中,微信好友之間的讀書信息是默認開放了,用户或許不知情,已構成了對用户個人信息權益的侵害。案件判決騰訊公司停止侵權,並向原告書面賠禮道歉和賠償公證費用6000元,但是駁回原告對騰訊公司侵犯了他隱私權的主張。
庭審現場(圖源微博)
在抖音侵權一案中,原告凌某某在使用抖音應用的時候,使用新號碼註冊了新賬號,手機裏面也沒有任何聯繫人的信息,但是,抖音方面還是向他推薦了“可能認識的人”,其中就有原告的老朋友、同學、親戚等,原告認為他的個人信息和隱私權遭到侵害。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後宣佈,認定抖音應用在未取得原告凌某某的同意下,對他的個人信息進行了處理,已構成侵權,並要求抖音停止侵犯用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