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杯楊梅酒下肚 男子付出11000元的代價
喝下 4 杯楊梅酒,遵義市鳳岡縣一名男子付出了 11000 元的代價:酒後駕車撞損別人的保時捷,賠償 1 萬元;因酒駕被處以 1000 元罰款,駕駛證也被記了 12 分。
6 月 17 日晚,鳳岡縣男子陳某與朋友在縣城區有機食品城宵夜,喝了 4 小杯楊梅酒後,陳某認為自己 " 清醒 ",於是幫朋友代駕。
不料,當車行駛到縣醫院路段時,陳某發現前方有交警設卡查車,自知喝酒開車違法,陳某駕車衝關。慌不擇路,陳某將車開到了鳳岡縣一中門口,眼見交警追來無路可逃,車主付某趕緊從副駕駛下車跑了,駕駛員陳某見狀也趕緊停車逃跑。
然而,由於太心急,陳某停車竟忘了拉手剎,車子溜車把停在旁邊的保時捷撞損。此時,陳某已經顧不上車子了,趕緊逃跑,拐個彎後躲了起來。
民警追上來時,陳某已經沒了蹤影。一位路人指着一個半開的門面悄悄告訴交警:" 他跑到裏面去了。" 交警循着女生所指門面找去,果然在裏面找到了用廢紙板把自己遮擋得嚴嚴實實的陳某。
經酒精檢測,陳某每 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 70 毫克,已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鳳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給予陳某記 12 分,罰款 1000 元,暫扣駕駛證 6 個月的處罰。
經保養場評估,被撞保時捷損失超過 1 萬元,保時捷車主與陳某達成了 " 私了 " 協議,由陳某賠償保時捷車主 1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