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長三角執法區域聯動 青浦查處偷倒垃圾案

由 公冶爾藍 發佈於 綜合

城管執法人員在垃圾偷倒現場調查 /練塘鎮城管中隊

日前,青浦區練塘鎮城管通過長三角區域聯動執法,辦結了一樁偷倒垃圾的案件,找到了夜間在練塘鎮偷偷倒下六七十袋垃圾的車輛和人員。

多方協作鎖定偷倒車主

今年6月23日,青浦區練塘鎮城管執法中隊接蒸浦村村委會電話,反映在蒸夏路與謝家頭中心路路口南側50米處有人在夜間傾倒了一堆袋裝的垃圾,數量約有六七十袋。中隊接報後,立即派執法隊員前往現場進行調查。

中隊執法人員到達現場後看到,有一堆用尼龍袋裝着的泥狀物,外溢的液體呈粉綠色,經測量,這堆袋裝垃圾共計佔地23.5平方米,約70袋左右。執法人員用工具破袋後,提取了部分樣品取證,由於該泥狀物散發難聞氣味,執法人員懷疑這些被傾倒在此的垃圾屬於工業廢棄物。但是,該處傾倒地點周圍無監控攝像頭,距離最近的監控裝置在往北500處一個路口。

回到中隊後,執法人員在網格化管理中心的協助下,調取蒸夏路沿線監控攝像,發現6月22日21時22分左右,有一輛車身為藍色的自卸貨車裝運了一車袋裝物從新松蒸公路轉入蒸夏路穿過老松蒸公路路口,一直往南行駛,過了五六分鐘後再重新調頭駛出。由於網格化管理中心監控視頻非高清,從監控攝像畫面看很難辨識車輛車牌號,於是城管中隊聯繫了鎮派出所,請求派出所協助調取高清攝像頭進行車輛識別。在鎮派出所的協助下,最終從位於老松蒸公路和新松蒸公路口的高清監控視頻中,鎖定了車牌號為蘇XXXX的藍色自卸貨車,車主為程某。

聯動追查揪出涉事企業

隨後,中隊執法人員立即聯繫了車主程某,但程某堅稱從未裝運垃圾傾倒至蒸夏路,也不配合進行調查詢問。為了進一步查明該堆垃圾的產生源頭,城管中隊再次聯繫鎮派出所,請求派出所協助調取該輛貨車的行車軌跡。

根據行車軌跡,執法人員最初懷疑其從嘉善方向再由申嘉湖高速石湖盪出口進入,因此在鎮派出所的協助下,聯繫了嘉善縣姚莊鎮派出所,並會同鎮派出所民警一同前往姚莊派出所調取監控錄像,但最終並未在嘉善縣範圍內發現該車軌跡。隨後,鎮派出所又聯繫了崑山錦溪派出所,請對方派出所協助查找江蘇方向該車軌跡,也並未發現駛入的軌跡。

接着,鎮派出所又聯繫松江石湖蕩派出所和嘉定戩浜派出所,終於在嘉定戩浜派出所的監控視頻中查找到該車軌跡。當天,在戩浜派出所的協助下,找到車牌號為蘇XXX的藍色自卸貨車車主程某和駕駛員,並將兩人帶回鎮派出所進行調查詢問。據車主程某交代,6月中旬有松江石湖蕩某公司裝修老闆俞某聯繫到他,讓他處理一堆裝修產生的垃圾,於是程某安排手下駕駛員在6月22日前往裝運並在夜間將一車袋裝垃圾傾倒在練塘鎮蒸夏路。

根據程某交代的情況,練塘鎮中隊執法人員前往松江石湖蕩松蒸公路2188號某公司,找到裝修公司老闆俞某,並開具《談話通知書》要求其到城管中隊接受調查詢問。在調查詢問中,裝修公司老闆俞某交代瞭如何聯繫程某處置裝修地坪產生的工程渣土的情況。

區域聯動嚴打違法行為

根據該案的上述情況和事實,練塘鎮城管中隊分別對當事人程某和俞某進行了立案查處。對俞某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XX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依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處以兩萬元的罰款。對當事人程某,依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五款的規定,處以一萬五千元的罰款。

練塘城管執法中隊副中隊長金芳表示,通過此案要警示相關的公司和個人,特別是在偷亂倒工程渣土這一塊,不要心存僥倖,城管執法部門會通過長三角一體化區域聯動,打通信息的壁壘,嚴懲違法行為。

【來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