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終審量刑20年,三重案外意義不尋常!

  真沒想到韓國法院在最後關頭,在朴槿惠案件上一條道走到黑的盡頭處,突然來這麼一出跌宕起伏的收尾劇,大跌了人們的眼鏡,最終量刑20年,這與檢方建議的量刑35年之間、與二審時判處的30年之間的“剪刀差”可以説相差距大,大的讓人有點不敢相信。

  可這確實是真的,給人強烈的第一感覺是:“輕判”了許多!是韓國法院手下“留情”了!為什麼要對輕判和留情加上引號呢?因為首爾高等法院在最後的關鍵時刻來這麼一招,絕不僅僅是少判了朴槿惠幾年刑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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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首爾高等法院的離奇舉動,不得不讓吃瓜羣眾萌生幾個疑問。事出反常必有妖啊!從最終量刑結果看,首爾高等法院在朴槿惠的國情院受賄案的量刑上,前後都是5年沒有變化。問題就出在親信干政案上。二審時判處了25年,而重審時卻改判成15年,相差了整整10年,這可絕不是數字上的變化。在這個拉鋸戰過程中,檢方抗訴的所謂證據沒有實質性的變化!難道法官們的司法認知差距就這麼大嗎?最高法院在去年發回重審時,暗含的意思也十分明確,把受賄案分開審理,那就意味着加重量刑。可如今的結果卻是適得其反。

  這中間究竟有什麼小陰謀呢?朴槿惠案件審理上,從三年來法院和檢方一直默契唱雙簧的節奏看,也不排除法院是在故意刺激檢方,從而激發檢方提級抗訴的慾望,然後把球再次踢給最高法院。首爾高院事實上是耍了個滑頭,在最後關頭與檢方劃清的界限,等於是把檢方出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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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這個令人意外的量刑結果,不排除可能是案外因素綜合發力的結果。有人開始良知發現或自我的心靈救贖了?從終審量刑的結果,我們可以充分的體會到:判多判少全憑法院一句話。當加重量刑時,理由是何等的充分;當減輕量刑時,也沒有任何解釋,即便檢方多次抗訴且明確建議量刑標準。這讓人感覺到,親信干政案的背後,有一雙無形的操盤手在運作。或者反過來講,親信干政案摻雜了太多的案外政治成分。

  就目前韓國的政治生態來説,文在寅和他所在的共同民主黨大權在握,保守派陣營在短期內很難與其匹敵抗衡,如果不出別的意外,文在寅安全着陸已不成問題。故朴槿惠已經對他們構不成任何實質或潛在性的威脅,所以,朴槿惠的最終輕判,可以解讀為是韓國這種政治生態的延續,朴槿惠沾了光。如果再死整朴槿惠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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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檢方丟人是丟大發了,接下來會怎麼辦呢?是忍氣吞聲還是絕地反擊式的提級抗訴?可能是啞巴吃黃連!這個量刑結果,對朴槿惠而言,或多或少得到了某種慰藉,雖然20年和35年對朴槿惠實質性的意義並不大,但多多少少是一個象徵性的意義,最起碼説明朴槿惠的罪孽沒有宣傳(妖魔化)的那麼深重。從此,朴槿惠的特赦之路上的關鍵性司法障礙被清除了,特赦可以提上議事日程。

朴槿惠終審量刑20年,三重案外意義不尋常!
  檢方表面上丟了這麼大的人,會忍氣吞聲或息事寧人嗎?估計會的。他們自己清楚親信干政案到底是個怎麼回事。折騰了這麼三年,成本早都賺回來了。事實上,韓國法院還是給了檢方很大的面子,如果嚴嚴格格的依法辦案,就憑檢方蒐集的親信干政案的所謂證據,其實連量刑標準都不夠——把政治惡鬥法律化,褻瀆的不僅僅是韓國的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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