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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網拍蘋果手機被炒至27萬 逾期不支付或被追責

由 高會雲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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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550元。

  9月8日下午,經過377次延時,南京市秦淮區法院在淘寶網上進行的一場司法拍賣結束,一部蘋果7手機的最終價格被推高至27萬餘元。

  根據競拍須知,成交後買受人需於9月15日17時前將成交餘款繳入法院指定賬户,逾期未支付拍賣款,妨礙人民法院正常執行的,法院或將追究買受人相關法律責任,依法採取罰款、拘留等處罰;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9月8日,南京市秦淮區法院一名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此次拍賣是否有人惡意炒價,等拍賣結束後法院將進行調查。

  蘋果7手機拍出“天價”,逾期未支付或被追責

  據網絡司法拍賣信息顯示,秦淮區法院此次拍賣的是一部128G玫瑰金色未格式化的蘋果7手機。起拍價為100元,每次加價幅度為50元。

  澎湃新聞在競拍記錄中發現,9月7日上午10時此次競拍開始後僅11分鐘,價格就已經突破萬元,遠遠超出市場價。隨後,競拍價格仍在不斷上升,直至9月8日凌晨2時25分仍在有人加價,加價幅度最高時,一次加價8700元。至9月8日上下午,經377次延時(每最後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競拍價達到270550元,這場拍賣才最終結束。

  根據競拍頁面上的“競拍須知”,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應按時支付拍賣餘款,於2017年9月15日17時前繳入法院指定賬户,並在2017年9月22日17時前到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並領取拍賣款收據,於簽訂確認書後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競拍須知”還規定,如買受人逾期未支付拍賣款,妨礙人民法院正常執行的,法院將根據情節輕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買受人相關法律責任,依法採取罰款、拘留等處罰。同時,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於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差價、衝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

  拍賣公告顯示,此次拍賣需交納的保證金為20元。

  秦淮區法院在競拍頁面中公示的執行裁定書顯示,此次網絡司法拍賣緣於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被執行人陶某、張某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經申請執行人易某、桑某申請,法院扣押了陶某及張某名下的蘋果6手機及蘋果7手機各一部、金屬項鍊一條、手錶一塊、包兩個以及行李箱一個。

  淘寶:無法分辨是否系惡意炒價,暫無防治機制

  針對此次拍賣,9月8日,南京市秦淮區法院一名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這部手機在司法拍賣過程中被拍到如此之高的價格,究竟正常賣買還是有人惡意炒價,等拍賣結束後法院將進行調查,“調查結果也將統一對外答覆。”

  當天,淘寶拍賣會一名客服人員告訴澎湃新聞,這部蘋果7手機自開拍後不久,其價格走勢就引起淘寶方面注意,並於9月7日將情況反饋給秦淮區人民法院。

  該客服人員稱,在這部手機的競拍過程中,確實有2700多人蔘與報名並交納了保證金,“它的價格確實有些離譜,但這都是顧客的自主行為。而我們與法院的合作只是為其提供一個平台,整個競拍過程都是公開透明的,而且沒有辦法分辨是不是惡意炒價,因此目前沒有相應的防炒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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