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自貿試驗區投資便利化措施 具備哪些特點?商務部這樣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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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加快對外開放高地建設,推動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措施》具體包括19條舉措,涉及港澳投資、國家登記船舶法定檢驗、進口貿易等多個方面。
今天(9月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相關負責人介紹關於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有關情況。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介紹了《若干措施》內容具有以下五方面特點:
一是提升貿易便利度。 開展貿易進口創新,支持自貿試驗區所在地培育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釋放新型貿易方式潛力,支持自貿試驗區發展離岸貿易;推進“兩頭在外”保税維修業務,支持自貿試驗區內企業按照綜合保税區維修產品目錄開展保税維修業務;提升醫藥產品進口便利度,允許具備條件的自貿試驗區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部分藥品及醫療器械業務。
二是提升投資便利度。 加大對港澳投資開放力度,將港澳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旅行社的審批權限,由省級旅遊主管部門下放到自貿試驗區。放開國際登記船舶法定檢驗,允許依法獲批的境外船舶檢驗機構對自貿試驗區國際登記船舶開展法定檢驗。在自貿試驗區實行產業鏈供地,對產業鏈關鍵環節、核心項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實行整體供應。
三是提升國際物流便利度。 推進開放通道建設,支持自貿試驗區所在城市的國際機場利用第五航權,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允許外國航空公司承載該城市至第三國的客貨業務。支持自貿試驗區試點多式聯運“一單制”改革,鼓勵自貿試驗區制定並推行標準化多式聯運單證,研究出台鐵路運輸單證融資政策文件。提升航運管理服務效率,將《船舶營業運輸證》的部分管理事項,下放至自貿試驗區所在地省級部門。
四是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便利度。 在期貨交易方面,提出進一步豐富商品期貨品種,加快引入境外交易者參與期貨交易,完善期貨保税交割監管政策。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户體系試點。推進融資租賃公司外債便利化試點。在符合條件的自貿試驗區規範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模式。
五是探索司法對貿易投資便利的保障功能。 探索賦予多式聯運單證物權憑證功能,通過司法實踐積累經驗,為完善國內相關立法提供支撐,並推動在國際規則層面解決鐵路運單物權憑證問題。同時,提出完善仲裁司法審查,明確就境外仲裁機構在自貿試驗區設立的仲裁業務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進行司法審查所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
下一步,商務部將會同各地區、各部門、各自貿試驗區,對《若干措施》中確需制定具體意見、辦法、細則、方案的改革舉措,推動有關方面在一年內完成,確保落地見效。(總枱央視記者 王雷 關紅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