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境外旅遊團到境內旅遊由導遊統一支付費用,支付公司為一些大型的酒店、賓館提供了POS機外幣無卡刷卡業務。有些犯罪分子卻瞄準了其中的漏洞,利用非法獲取的信用卡信息,使用外幣無卡刷卡業務進行信用卡套現。
2019年7月左右,池某(另案處理)與李某、張某商議,利用池某經營的酒店向有關單位申請4台外幣POS機,由張某提供境外信用卡信息,通過刷卡套現。
2019年9月起,張某先後聯繫了可以提供境外信用卡信息的鄭某(另案處理)、留某等人,後李某、張某、鄭某及留某4人多次至酒店棋牌室裏用pos機操作刷卡,每天都刷到pos機的最大額度,直到幾天後pos機被刷爆了才停手。經審計,至2019年9月24日,李某等人共刷卡交易210筆,成功120筆,金額300餘萬元,池某等獲取手續費89萬元,其餘資金由張某等人分贓。
在實際使用的過程中,支付公司需要先行將資金支付給商户,收取手續服務費,然後由卡組織再將資金支付給支付公司。9月20日,支付公司收到通知:visa公司拒付了三筆該酒店的交易,隨着時間推移,又有更多該酒店的交易被髮卡行以欺詐交易為理由提起拒付退單。10月11日,該支付公司到公安機關報了案。
浦東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李某等3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數額特別巨大,以信用卡詐騙罪提起公訴。近日,浦東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二年,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處留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檢察官説法:利用非法獲取的信用卡信息,通過pos機進行盜刷屬於“冒用他人信用卡”型的信用卡詐騙,不僅造成了相關機構的經濟損失,更是影響了金融秩序的穩定。作為持卡人,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不被竊取,一旦發現信用卡異常,及時報警,避免或者減少經濟損失。
素材來源 | 第七檢察部
【來源:浦東檢察】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