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樂陵法院:用心用情辦案 苦口婆心解紛

由 機東林 發佈於 綜合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通訊員 崔冠楠 蓋曉東 薛金青 記者 李夢晴

“謝謝你們多次為我的事費心,這些日子我都是心神難安,現在我終於能睡個踏實覺了。”近日,樂陵法院執結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被執行人緊緊握住執行幹警的手,聲音顫抖地説出了這句話。

該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經樂陵市人民法院判決後立案執行,執行標的額8萬元。執行案件承辦人多次聯繫被執行人尚某,但其一直拒絕溝通,某次甚至情緒激動地大喊:“實在不行我就去坐牢吧!”

面對被執行人的不冷靜態度,執行幹警覺得此案可能存在其他隱情,便向申請執行人潘某聯繫。潘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法院,親眼見到潘某後,執行幹警們也不禁動容,原來潘某的右腿已截肢,右手也嚴重殘疾。他拄着枴杖站在幹警面前,身後跟着一個幾歲大的孩子。

見到案件承辦人後,潘某痛哭流涕,表示自己剛剛出院,還有一系列的後期治療和安裝假肢,都需要大量費用,希望執行幹警們能抓緊時間執行。

執行幹警一邊穩定住潘某的情緒,一邊向潘某的父親瞭解相關情況。原來被執行人尚某貸款買了一輛聯合收割機,準備助力秋收,僱傭申請執行人潘某去當駕駛員。誰知開工第三天就發生了事故。事故的發生給雙方的家庭、父母、妻兒都造成了巨大的災難。事故發生後,當事人雙方都一度有輕生的念頭。

在瞭解大體情況後,案件承辦人再次聯繫被執行人尚某,但尚某心中仍有心結,情緒激動。就在此時,申請人又提起了第二次訴訟,起訴金額高達200萬元,這對於被執行人一個農村家庭而言,無疑是個天文數字。

為了儘快讓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放下心中重擔,案件承辦人找到了被執行人尚某的父親,向其耐心地釋法晰理,並一起對尚某反覆做思想工作,明確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在執行幹警的勸説下,被執行人尚某終於答應面談。

承辦人立即聯繫負責第二次訴訟的承辦法官,共同把當事人雙方約到一起,面對面做調解工作。經過一次次溝通,最終雙方打開心結,達成和解意見,被執行人尚某按約定交付30萬元給申請執行人潘某,執行案件和正在審理的案件同時化解。被執行人尚某也終於放下心中的包袱,含淚對執行幹警説出了本文開頭的那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