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警報!下週一開始,車險將迎來大面積退保潮,因為新條款太好了

由 公冶爾藍 發佈於 綜合

▏文:保哥

▏公眾號:i保不保

明天就是9月19日了,新版車險條款將正式施行,各家保險本週已經系統調試完畢!

這次車險綜合改革,既改商業車險,又改交強險,既改條款,又改費率,改革的力度和廣度前所未有。

從網上找了一張圖,寫的挺明白。

交強險是不論保單期限,從9月19日後就按新條款執行,即使未到期的舊保單,如果在9月19日後出險,也可以按照新條款執行。

商業險是在9月19日後承保的新條款保單,才能適用2020版的車險條款。新條款的保障責任比原條款大大增加。

説幾個新條款的亮點:

車輛涉水

舊條款中,發動機涉水引起的發動機進水是需要投保“附加涉水險”才能理賠的,而且即使投保了“附加涉水險”,如果車輛涉水熄火,司機在水中二次點火,引起發動機損壞,保險公司也是不賠的。

2020版新條款,在水中二次點火引起的發動機損壞,也可以在【車損險】裏賠償。

停放被撞

舊條款中,車輛停放被撞,找不到肇事者的,保險公司雖然也可以賠,但是有30%的“絕對免賠”。

2020版新條款,停放被撞,即使找不到肇事者,也能100%賠付。

玻璃單獨破碎

舊條款中,車輛的玻璃、反光鏡單獨破碎都是不賠的,需要加保一個《玻璃單獨破碎附加險》才可以賠付。

2020版新條款,不需要投保附加險了,玻璃單獨破碎直接算在“車損險”裏賠付。

。。。。還有好多以前舊條款中這不賠、那不賠的場景,2020版新條款種統統可以賠,保哥感覺保險公司的車險賠付率要一下子提高好多!

但畢竟消費者是實實在在能得到了實惠,從此“全國統一模樣”的2020版車險,不管從誰家買,保障責任都是一樣的,各家車險公司以後比拼的就是服務啦。

怎麼換2020版新車險?

新條款的好處實在是太多了,以至於很多讀者來諮詢我,問車險在9月19號前就到期了,需不需要等到19號再投保。

保哥的意見是:保險可不能拖期,“脱保”期間發生風險可不是鬧着玩的,一定要及時續保。如果想享受2020版車險條款的“紅利”,等到19號以後退保重新投就好。

那退保有損失嗎?

商業車險退保是按保單剩餘天數計算,然後再收一個3%的退保手續費。這點損失相比投保新車險可獲得的“保障紅利”而言,就不值一提了。

雖然車險“以舊換新”可享“保障紅利”,但是也要算清楚折扣係數。

有的公司規定:未滿6個月的保單退保重新投,算“斷保”,不能享受“連續投保優惠折扣係數”,而且如果這個車已經連續好幾年未出險,累積的“無賠款優惠折扣係數”,也將喪失,需重新計算。

所以,如果舊車險合同尚有半年以上餘期的車主,需要仔細算算你如果退保新投,所能享有的保費折扣係數,如果相差較大,也不妨耐心等到舊保單到期以後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