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鼓勵金融機構參與投資老舊小區改造
記者 於祥明 編輯 梁敏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加強項目儲備,科學編制年度改造計劃,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
《通知》要求,認真摸排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存在的配套設施短板,重點針對養老、托育、停車、便民、充電樁等設施,摸排民生設施缺口情況。
《通知》要求,科學編制年度改造計劃。將安全隱患多、配套設施嚴重缺失、羣眾改造意願強烈的城鎮老舊小區,優先納入年度改造計劃,做到符合改造對象範圍的老舊小區應入盡入。編制老舊小區改造方案時,把存在安全隱患的燃氣、電力、排水、供熱等設施,養老、托育、停車、便民、充電樁等民生設施,作為重點內容優先改造。
《通知》指出,強化資金保障。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全部用於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各地應統籌地方財力,重點安排消除城鎮老舊小區各類安全隱患、提高排水防澇能力、完善養老托育設施、建設停車場和便民設施等城鎮老舊小區配套設施改造內容。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資金,積極支持消除安全隱患。
《通知》還提出,推動多渠道籌措資金,積極爭取利用長期低成本資金,支持小區整體改造項目和水電氣熱等專項改造項目。鼓勵金融機構參與投資地方政府設立的老舊小區改造等城市更新基金。對養老托育、停車、便民市場、充電樁等有一定盈利的改造內容,鼓勵社會資本專業承包單項或多項。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積極引導居民出資參與改造,可通過直接出資、使用(補建、續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讓渡小區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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