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最高檢發佈《"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

由 喜東付 發佈於 綜合

  本報北京4月16電(記者陳慧娟) 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制定下發《“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以下簡稱《發展規劃》),對未來五年檢察工作進行謀篇佈局。

  《發展規劃》確立了“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的三大目標:一是服務高質量發展更加精準。檢察工作深度融入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檢察產品引領法治進步、促進社會治理、服務經濟發展作用凸顯,檢察公信力明顯提升。二是檢察工作自身高質量發展。各項法律監督職能全面協調充分履行,檢察辦案質量、效率、效果顯著提升。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發展完善。法律監督體系、檢察組織體系、檢察理論體系更加成熟定型,檢察領導體制、職權配置和運行機制更加科學。

  除宏觀目標外,《發展規劃》就“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作出了多項具體部署,如要求最高檢、省級檢察院每年要直接辦理重大影響性公益訴訟案件;深化控告申訴檢察,鞏固深化羣眾信訪件件有回覆制度,首次到基層院申訴的信訪案件全部由院領導包案辦理;積極參與網絡綜合治理,省級檢察院逐步設立懲治網絡犯罪指導組等。

  值得注意的是,《發展規劃》強調,檢察機關“十四五”時期要做強民事檢察,培育權力監督與權利救濟相結合的民事檢察思維,確立法定性與必要性相結合的民事檢察監督標準。精準開展民事裁判結果監督,注重對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糾偏、創新、引領價值的典型案件提出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