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贍養父母,二老將6個子女告上法庭,法院反覆工作執行回贍養費

“謝謝!謝謝!”3月10日,當井陘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人員將執行到位的14400元贍養費送到井陘某村八旬老人楊某家裏時,他感動地熱淚盈眶,激動地一再向執行人員表示謝意。

楊某老兩口倆膝下有6個子女,最大的63歲,最小的也40多歲了,二老年老體弱多病,失去勞動能力,要求6個子女分擔生活費和醫療費,但由於大兒子、二兒子以種種理由拒絕贍養,由此導致6兄妹相互推諉、攀比,贍養老人成為難題。為此,兩位老人將6個子女告上法院。

2018年9月21日,井陘法院依法判決:自2018年4月起,3個兒子每人每月負擔二老贍養費400元、3個女兒各負擔贍養費200元;二老的醫療費由3個兒子平均負擔。之後,僅三兒子和三女兒按規定給付了贍養費,而其餘4個子女未履行判決義務。進入執行程序後,2020年5月初,執行人員為二老將4個子女拖欠2019年之前的贍養費全部執清。之後,4子女又拖欠了二老2020年全年的贍養費未付,今年2月3日,二老再次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人員經過了解,這對老人與子女之間的矛盾由來已久,雙方互不信任,關係僵持多年,子女不給贍養費,老人不親口向子女要,而是讓法院走法律程序,而子女也不想把錢直接給付老人,也想通過法院轉付,讓執行人員做個見證。

針對這種情況,執行人員深入村裏,首先讓二老反思為什麼幾個子女都不想贍養父母,自身有無對子女關愛不夠之處,是否體諒到幾個在農村的子女拖家帶口,經濟收入少,生活的不易。接着,對住在農村的3個子女,從情、理、法三方入手釋法明理,向他們講明不贍養老人應承擔的法律後果和“百善孝為先”等道德層面的道理,並用親情感化他們,“老人再有不對的地方,也是養育自己的父母,子女不能不孝敬、不贍養,要求按規定給付老人的贍養費。經過耐心做工作,老人與子女各自認識到自身在愛小和養老上存在的問題和錯誤,緩和了雙方之間的矛盾,3個子女很快籌借齊贍養費交給執行人員。

拒絕贍養父母,二老將6個子女告上法庭,法院反覆工作執行回贍養費

圖為執行人員網上辦案的情形

隨後,執行人員又給其遠在外地的二女兒打電話,通過推心置腹勸説,也很快從微信上將贍養費打了過來。執行人員將4個子女2020年的贍養費收齊後,親自交到兩位老人手裏。

(燕都融媒體記者任利 通訊員李忠勇 梁旭)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909 字。

轉載請註明: 拒絕贍養父母,二老將6個子女告上法庭,法院反覆工作執行回贍養費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