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2月8日召開“依法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服務保障創新型國家建設”新聞發佈會,通報2016年至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40000餘人,涉案21400餘件。
最高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介紹,為推動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最高檢察院以檢察官專門辦案組織的形式設立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統籌推進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檢察職能優化整合,加強知識產權綜合性保護。與此相適應,北京、天津、上海等八省市檢察機關還開展了為期一年的知識產權檢察職能集中統一履行試點工作。檢察機關將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待條件成熟時逐步推廣,優化整合知識產權檢察職能,全面提升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水平。此外,最高檢察院還與有關機構密切合作,共同推動建立打擊侵權假冒領域信息共享平台,進一步做實“兩法銜接”工作,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促進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整體效能。
孫謙還介紹,2016年至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21400餘件40000餘人,批准逮捕16300多件28000餘人;審查起訴30000餘件65000餘人,提起公訴23000餘件45000餘人。共監督公安機關立案661件817人;共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構成犯罪的案件1000餘件1300餘人。同時,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涉知識產權民事監督案件495件,行政監督案件205件。
“檢察機關還在積極探索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工作。”孫謙説,目前,北京等六省市三級檢察機關部署開展了為期一年的訴訟權利義務告知試點工作,要求檢察機關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以及涉知識產權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案件,在審查起訴之日起10日內,主動向權利人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權利人得以參與刑事訴訟活動,可以及時補充權利證明、經濟損失等證據,對案件專門性問題發表意見。這既有利於查明案件事實,又有利於保障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權利。試點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日前,最高檢在全面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下發通知,決定在全國推行。
孫謙表示,檢察機關將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懲治力度,進一步探索完善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的綜合性保護機制,依法充分保障知識產權權利主體的合法權益。
最高檢還發布了相關典型案例。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 | 記者 高健
編輯 王瓊
流程編輯 劉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