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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申請破產就等於死掉嗎?破產重整已讓多家名企重生

由 豆更生 發佈於 綜合

大河網訊(記者 祝傳鵬)11月28日,河南省法學會破產法學研究會2020年年會暨第四屆中原破產法高峯論壇在鄭州舉辦,來自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南大學、河南省社會科學院、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專家學者圍繞“營商環境優化與破產法”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剖析和研討。

營商環境優化與破產法都有啥關係?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史小紅在致辭時表示,省法院通過全面調研,出台並下發了《關於探索破產案件繁簡分流建立簡單破產案件快速審理機制的指導意見》《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破產成本管理的指引》《關於規範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見》等一系列文件,有效地促進了營商環境評價中“辦理破產”指標的提升,為破產案件的辦理提供了制度保障。自開展清理長期未結破產案件活動以來,全省法院已終結破產進一步降低了破產案件平均審理用時,“辦理破產”指標明顯提升。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志增表示,當前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進入新階段,舉辦第四屆中原破產法高峯論壇正當其時。鄭州兩級法院高度重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樹立“人人是營商環境、案案是營商環境”的理念,成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下發《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意見》等指導性文件,確保營商環境工作有力有序推進。在2018年、2019年河南省營商環境評價中,鄭州法院負責的辦理破產、執行合同指標均位列第一。2020年,鄭州法院積極開展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執法司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在破產審判工作方面不斷提升審判水平,努力實現破產審判常態化。

企業申請破產保護就等於死掉嗎?

“公眾對破產法律制度的認識有一定偏差,認為申請破產很丟人,破產就是讓企業死掉等,而債權人和債務人也不知道或不願意選擇破產程序,等到向法院申請破產時企業往往已經‘奄奄一息’,資產負債狀況嚴重惡化,很難通過破產重整與破產和解成功救治。”談到破產審判工作面臨的問題,省高院破產審判庭庭長李紅芬説,除了公眾認識上的誤區,目前,我省還需要全面建立常態化、長效化的府院聯動機制,這樣有利於解決破產案件在資產處置、職工安置和信用修復等方面的問題。

“有些企業雖然一時陷入困境、但仍有重生的希望,我們注重發揮破產法律制度對企業的挽救功能,在重整中因企施策,努力尋找最優方案。”李紅芬説,新鄉市中院審理的新飛電器三家公司合併重整案,在重整計劃執行期間,以股權網絡拍賣形式引入重整投資人,“出售式重整”取得成功。此外,飄安集團、河南建設集因等一批企業也都是通過重整恢復了活力。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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