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省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劉建寬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由 終廷花 發佈於 綜合

日前,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劉建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建寬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並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工作紀律,私自留存案件線索材料;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非法佔用土地建房;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劉建寬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腐化變質,執法犯法,將公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建寬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