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24歲小夥電動車被撞身亡,老父親拿出200萬保單,保險公司:不賠

由 希學英 發佈於 綜合

常言道“人有旦夕禍福”,這是老一輩智慧感覺。

確實,意外無處不在!我們不能控制意外的發生,但我們可以通過保險來抵禦風險。但是如果不懂保險,往往容易吃虧。

今天,我們就通過一起百萬保險拒賠案,來聊一聊保險。

案例詳情

湖州的老王在老家做小買賣,兒子24歲畢業後在家和他一起幫襯。幾年前,老王經人介紹給小王買了一份保險,主險壽險保額100萬,附加100萬的意外傷害險。想着買了一份安心,沒想到意外發生了。

今年10月,小王在駕駛電動車送貨時,遭遇轎車相撞搶救無效死亡。

根據交警調查後事故認定:肇事轎車存在超速行駛情況,負主要事故責任。同時,小王因為持A2型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兩輪電動車上路,也存在一定過錯。

隨後,老王帶着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200萬的保險金,但是保險公司卻拒賠了。

明明已經被撞身亡,事故責任在對方,為什麼拒賠了呢?

案例分析

原來保險公司查看了《事故認定書》後,發現小王駕駛證和電動車不符,屬於無證駕駛。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小王駕駛證與準駕車型不符,不能理賠。

根據合同條款:“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的,屬於免責條款,出險不予理賠。

多保魚保險分析:但是,保險公司這種説法並不準確。

根據敍述,雖然此事故中被保險人小王屬於無證駕駛,但是根據“近因原則”被保險人的死亡是因為對方肇事人交通事故犯罪所致,與小王無證駕駛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所以小王的死亡是可以得到賠償的。

在這種情況下,老王上訴法院,最終判決保險公司10天賠付全額200萬保險金,以及相關律師費。

案例分析

“明天和意外你不知道哪個先來?”這是我們常聽到的一句話,但並不是一句空話。近幾年交通意外一直佔據保險賠付的前三,但是依然有不少人因為誤解,出現理賠糾紛。實際上,理賠並不難,只是大家沒怎麼了解過,不懂才容易出錯。

對此,我特別請教了幾位業內專家,整理了幾點保險知識和理賠建議分享給大家:

1、保險理賠的關鍵證據?

保險理賠,如果是正常投保的,我們只要注意兩點。一看出險符不符合合同條款,二看據此提出的證據。保險公司也不是想不賠就不賠的,拒賠也必須提出一定證據。比如交通事故中,交警的事故認定書認定你是酒駕,那麼保險免責就可以不賠;警方的死亡證明寫着意外身亡,意外險就不能以此拒賠。

2、理賠證據誰來提供?

保險公司拒賠,由其提供拒賠的證據證明,這在法律上叫“誰主張誰證明”。比如前幾年各大媒體報道的千萬保險拒賠案,11家保險公司聯合認為車主是因為欠債故意自殺,但是最終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後面還是賠償了。

3、保險的常見誤解?

比如重疾險,從字面上看,很多人會誤認為只要患了大病就可以理賠,實際上是出現了重疾險條款範圍內的重疾可以賠付。如果是一些症狀比較輕的疾病,重疾是賠不了的,只能輕症理賠,比如輕度腦中風,原位癌等。所以,買重疾險記牢選包含“輕症責任”保障的,才更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