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因環境違法被處罰
生態環境部:將重點打擊虛假標記逃避監管行為
本報北京12月16日訊 記者郄建榮 4家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因環境違法被處罰。其中,兩家企業分別被罰款10萬元。生態環境部今天在通報這4家企業的問題時指出,將繼續加大對自動監測數據分析,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特別是虛假標記逃避監管、未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等違法行為。
生態環境部表示,2020年9月16日,現場檢查發現山東省濰坊市諸城寶源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焚燒廠在爐温低於850℃“烘爐”期間投加垃圾。這家企業的行為因違反《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應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而被認定為“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濰坊市生態環境局對這家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處以10萬元罰款。
2020年9月17日,現場檢查發現山東省濰坊市高密利朗明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焚燒廠在爐温低於850℃“烘爐”期間投加垃圾。其行為因違反《管理規定》第十三條而被認定為“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濰坊市生態環境局對這家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處以10萬元罰款。
除了這兩起案件外,生態環境部通報的另兩起案件是:山西省介休市國泰綠色能源有限公司焚燒廠一氧化碳排放日均值超標0.02倍問題、廣東省東莞市摯能資源再生髮電有限公司焚燒廠1號焚燒爐自動監測數據缺失或無效較多的問題。由於這兩家企業違法行為輕微,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對兩家企業作出了不予處罰的決定。
自2020年1月2日起,生態環境部向社會公開全國焚燒發電廠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一氧化碳等5項常規大氣污染物和焚燒爐爐膛温度(簡稱爐温)的自動監測數據。截至今年11月底,全國已有482家焚燒廠通過生態環境部建立的統一平台向社會主動公開自動監測數據,建立了以自動監測數據為核心的遠程執法監管體系。
2020年第三季度,全國焚燒廠5項常規污染物日均值達標率為99%以上,1家焚燒廠日均值超標。近期,結合自動監測大數據分析情況,生態環境部進行了飛行檢查,發現兩家焚燒廠存在“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
生態環境部提出,垃圾焚燒發電廠應努力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不要抱僥倖心理,及時如實對焚燒爐工況和自動監測異常情況進行標記,保證自動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同時,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大對虛假標記逃避監管、未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