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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 | 掃黑除惡“六清”+“六建”,推動平安中國建設提高到新水平

由 秋長紅 發佈於 綜合

  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二次推進會以來,破獲涉黑涉惡刑事案件13.8萬起,帶動3萬餘起多年想破而未能偵破的積案沉冤昭雪

  “六清”仍是當前工作重中之重。越到收官階段,越要把握好法律政策的標準,依法推進案件辦理,嚴防“湊數”“突擊”等現象的發生

  “六建”着眼於常治長效。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提供法治保障

  文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 屈辰

  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距離最終收官不足百天,即將面臨全面檢驗。

  “去年10月第二次推進會以來,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一十百千萬’行動目標,組織開展‘六清’行動,推動形成專項鬥爭壓倒性態勢。”近日召開的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三次推進會指出,要深刻把握掃黑除惡的階段性特點,認清將專項鬥爭進行到底的任務艱鉅性。

  “線索清倉”“逃犯清零”“案件清結”“傘網清除”“黑財清底”“行業清源”——4月8日,全國掃黑辦提出深入開展“六清”行動。此次推進會對堅決徹底推進“六清”行動作出部署。

  “着眼於常治長效,謀劃建立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持續提高掃黑除惡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會議強調,要不斷鞏固和深化專項鬥爭成果,推動平安中國建設邁上新台階,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不斷增強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成效明顯也要找短板

  國有銀行加強金融放貸行業專項整治、廣東窮追猛打黑惡犯罪、江西創新構建“1+N”系列機制、雲南強力“打傘破網”、黑龍江建強農村基層掃黑除惡戰鬥堡壘、湖南推動“六清”提質加速、江蘇因案施策且多方聯動、河南持續深化社會治安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推進會上,多家單位代表交流了經驗做法。

  在各地各有關部門實踐探索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七大成效逐步顯現:依法打擊態勢不斷鞏固、案件辦理質效不斷提高、“打傘破網”力度不斷加大、基層基礎建設不斷夯實、行業亂象整治不斷深入、服務大局實效不斷增強、羣眾滿意程度不斷躍升。

  比如,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累計打掉涉黑組織3347個、涉惡犯罪集團10564個,專項鬥爭5824名目標逃犯到案5512人,4.09萬名犯罪嫌疑人懾於強大攻勢而投案自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兩年多來,僅打掉的涉黑組織就相當於前十年的總和。

  再如,第二次推進會以來,共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25539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3366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395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近日曝光的6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正是掃黑除惡與“打傘破網”共促進的體現。

  還如,全國共打掉農村涉黑組織236個,農村涉惡犯罪集團705個、團伙1949個,村霸問題全面懲治。此外,查處以賄選等不正常手段干擾影響村“兩委”換屆選舉問題400餘個,處理黨員幹部600餘人,基層組織進一步夯實。

  今年全國兩會審議討論“兩高”報告時,代表委員們稱讚雲南孫小果案、湖南“操場埋屍案”是掃黑除惡的標誌性案件,也説明羣眾對專項鬥爭成效表示滿意。

  值得關注的是,當前掃黑除惡工作呈現一些新的階段性特點:進入對黑惡勢力的清剿階段、案件清結的決戰階段、行業整治的深化階段、常治長效的謀劃階段。

  但同時,掃黑除惡工作的難點問題也更加凸顯。此次推進會指出,在鬥爭意志、辦案質效、傘網清除、黑財清底、綜合治理等方面仍存在瓶頸和短板。

  比如,越到決戰階段,黑惡犯罪分子及其“保護傘”越會隱藏蟄伏,企圖逃避打擊,如果不能決戰到底,將無法給黑惡勢力持續痛擊;再如,當前還有一批涉黑涉惡案件正在辦理,如果不能確保把每起案件辦成鐵案,專項鬥爭成效將大打折扣。

  正因如此,此次推進會提出了“提升將專項鬥爭進行到底的措施精準性”的新要求。

除惡務盡      王鵬圖/本刊

  攻堅“六清”就要清到底

  在決戰決勝的關鍵階段,須有攻堅的關鍵之舉。

  針對受疫情等因素影響,一些地方“六清”行動目標任務仍然較重的實際,按照推進會部署,“六清”行動將延續到年底。

  “決心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將‘六清’行動進行到底,確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惡務盡,奪取專項鬥爭全面勝利。”按照部署,年底各地要拿出“線索清倉”“逃犯清零”“案件清結”“傘網清除”“黑財清底”“行業清源”六張“清單”。這釋放出堅決徹底推進“六清”行動仍是當前工作重中之重的強烈信號。

  如今,仍有一些線索尚未完全梳理清晰、一些黑惡勢力逃犯潛藏蟄伏,一些大案要案尚未深挖見底,一些“保護傘”還未連根拔起,一些黑財暫未找到,一些行業領域頑症痼疾沒有得到全面整治,“六清”行動目標任務仍然較重。啃“硬骨頭”、攻“硬堡壘”,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需要拿出一系列新招、硬招、實招——

  堅持集中打擊不動搖、堅持辦案標準不降低、堅持深挖徹查不鬆勁、堅持源頭治理不停歇、堅持輿論引導不偏向、堅持推進力度不減弱……推進會上提出六個“堅持”的要求,為“六清”行動清到底指明路徑。

  近期,全國掃黑辦對12337舉報平台羣眾反覆舉報的近1.5萬條線索,組織直接核查,其中有近4%的線索轉化成案。各地公安機關將對這些涉黑涉惡線索加快偵辦、儘快收網。

  同時,越到收官階段,越要把握好法律政策的標準,依法推進案件辦理,嚴防“湊數”“突擊”等現象的發生。推進會提出,各級政法機關要堅持以審判為中心,在偵查、起訴、審判各個環節,堅持證據裁判,堅持正當程序,堅持正確適用法律,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

  案件是否辦深辦透最能檢驗專項鬥爭成效。對一些久攻不克的“骨頭案”“釘子案”,可借鑑雲南、陝西、青海等地經驗,在省域範圍內集中精鋭力量,支援辦案壓力較大的地區,加大偵辦力度;對已查實的涉黑涉惡案件逐案複查、交叉互查、隨機提級再查,確保案件查深查透,對“保護傘”“關係網”再殺一個回馬槍;對不宜查封、扣押、凍結的經營性涉案資產,及時申請政府指定有關部門或者委託有關機構代管、託管,避免企業倒閉破產、職工下崗失業。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推進會提出,要配合組織部門,規範村“兩委”換屆選舉,嚴格落實村“兩委”成員資格縣級聯審機制,把好村“兩委”班子入口。持續防範和整治“村霸”問題,選優配強村幹部隊伍,建強基層堡壘,讓黑惡勢力無處生根。

  據瞭解,各省級掃黑辦將加大“六清”行動調度力度,再確定一批“六清”行動進展遲緩、打擊成效不明顯的重點推進地市,壓實地市級黨委和政府主體責任。

“打傘破網”      尹志燁圖/本刊

  佈局“六建”更要順民心

  掃黑除惡既是一場攻堅戰,也是一場持久戰。三年專項鬥爭即將收官,但決不意味着掃黑除惡落下帷幕。

  圍繞“標本兼治”“常治長效”要求,會議提出建立掃黑除惡六大常態化機制,順應掃黑除惡常態化的民心:

  建立健全源頭治理的防範整治機制,對重點行業領域和農村地區持續強力整治;

  建立健全智能公開的舉報獎勵機制,暢通線索舉報渠道,嚴格線索核查責任;

  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懲處機制,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羣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苗頭;

  建立健全精準有效的督導督辦機制,定期開展中央和省、市、縣掃黑除惡督導,機動開展特派督導,精準開展案件督辦;

  建立健全激勵約束的考核評價機制,運用多種方式瞭解羣眾對掃黑除惡的新評價和新需要;

  建立健全持續推進的組織領導機制,健全領導機構,建強專業隊伍,以制定反有組織犯罪法為重點,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其中,源頭治理是掃黑除惡的治本之策,能讓黑惡勢力無處生根。

  目前,各地針對社會治安、鄉村治理、金融放貸、工程建設、交通運輸、市場流通、自然環保、信息網絡、文化旅遊、教育衞生等十大行業領域已部署開展專項整治,發出監察建議書、司法建議書、檢察建議書、公安提示函共5.8萬餘份。例如,雲南印發了《關於加快推進掃黑除惡長效機制建設的工作方案》,要求各行業以制度管人、管權、管事,圍繞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建立健全長效防範機制,避免黑惡勢力“打而又生”的怪圈重演。

  用好督導督辦這一利器,能推動破解難點、痛點、堵點問題。

  截至9月28日,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111起案件中,已辦結39起,尚在偵查階段3起、審查起訴階段6起、審判階段63起,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3869人,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資產1280億餘元。

  全國掃黑辦主任、副主任通過開展“蹲一省帶一片”調研,現場指導督辦大要案件,推動各地各有關部門向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發起總攻。

  記者瞭解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探索出的部分機制和機構將長期保留。例如,專項鬥爭結束後,仍將定期開展四級督導,定期組織中央掃黑除惡督導,推動各省、市、縣定期組織掃黑除惡督導;將保留全國掃黑辦特派督導專員隊伍,機動開展特派督導;全國掃黑辦和省市縣三級將每年掛牌督辦一批涉黑涉惡大要案件,堅持領導包案,對辦案進展緩慢、“打傘破網”不深的,將採取派出大要案督辦組或向省委主要負責同志通報等方式推動取得突破。

  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能為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提供法治保障。

  全國掃黑辦第10次主任會議明確,反有組織犯罪法立法,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果的標誌性體現,是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的重要法治基礎。

  早在2019年全國掃黑辦第7次主任會議時,有關部門就提出要推動儘快出台黑惡勢力非法放貸、網絡涉黑涉惡犯罪、“保護傘”認定等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研究制定反有組織犯罪法,完善相關刑事訴訟制度,不斷強化法律政策保障。

  今年5月,中央政法委秘書長陳一新在接受《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專訪時表示,為決戰決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下一步要重點做好的工作中,有一項就是加快完善法律政策,並加大協調推動力度,出台反有組織犯罪法。

  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公佈,反有組織犯罪法被列入29件初次審議的法律案中。

  7月,全國掃黑辦邀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座談,討論反有組織犯罪法的相關情況,提出要“將被實踐證明科學成熟的長效機制以法律形式確認下來”。

  全國掃黑辦第10次主任會議強調,要從鞏固黨的執政根基、實現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高度,將被實踐證明成熟科學、具有中國特色優勢的掃黑除惡制度機制,以法律形式確立下來,確保掃黑除惡有法可依、常態開展。

  受訪業內權威人士認為,只有圍繞依法嚴懲、剷除土壤、人民滿意,深入研究掃黑除惡工作機制常轉、工作平台長在、各方責任長立等做法,才能實現掃黑除惡常治長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