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多家媒體轉發的“老人被狗繩絆倒死亡”,事情可沒想象的那麼簡單

由 由振山 發佈於 綜合

副標題:佛山老人被狗繩絆倒死亡,還存在這7個疑問
最近,多家媒體報道了一則發生在廣東佛山“惡犬肇事”的事件,罪魁禍首是一根大狗身後拖着的狗繩,受害的是一名路人老奶奶,一經發出就引發了網友的熱烈討論,但事情可能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麼簡單,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先捋一捋事發過程:老奶奶在觀望四周車輛準備過馬路,突然斜對面視線盲區衝過來2只狗,其中一隻狗的狗繩順勢把老大爺給絆倒了,不幸的是,老奶奶最終醫治無效。
事後,把狗牽出來的女子看到狗狗惹禍了竟然直接轉頭就走,甚至演起了戲,把路人呼喊當耳旁風。

1、狗狗屬於大型犬,體重約100斤,該大型犬是否屬於佛山市禁養犬,值得商榷;
2、女子由於狗狗太大,沒抓住牽引繩才導致狗狗失控,並非故意不牽繩;
3、據瞭解,女子不是狗狗的主人,且年齡為12歲,而“佛山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不允許未成年人單獨遛狗;
4、“佛山市養犬管理條例”同樣規定了牽引繩的長度,而視頻中的牽引繩明顯超標;
5、據村民闡述,狗主人為“養犬大户”,家裏有5只中大型犬,曾經發生過傷人事件,而“條例”對每户養犬數量上限有明確規定;
6、狗主人聲稱,狗被小女孩牽出去時,自己並不知情,但並未提及是否有辦理養犬證;
7、事發地為距離佛山市區30多公里外的羅水村,該區域是否納入“佛山市養犬管理條例”需要進一步瞭解。

網友1、“100多斤的大狗,別説小女孩了,如果狗狗發起瘋來就算成年壯小夥也不一定拉的住,市區就不應該養大型犬!”

的確,大型犬確實存在“拉不住”的問題,這或許是各個城市幾乎全部禁養大型犬的原因之一吧,引用網友的話來説:畢竟小泰迪過來想咬你,大可以“一腳踢開”,如果是一隻發瘋的阿拉斯加那就自求多福吧……
網友2、“請養狗人士看管好自己的狗,否則大規模的打狗隊 又要來了,這樣就會殃及更多的狗。”

看似酸酸的不招人待見的言語,但實際上字字珠璣,句句都是大實話,相信發生了這件事,一週內村裏的流浪狗大概率會全部消失……
網友3、“12歲女孩免責。”

應該是免除刑事責任吧,民事賠償還是需要的,由監護人賠付。
網友4、“雖然孩子未成年,但建議記入個人檔案,另外狗主人也有責任,養犬證敢不敢拿出來看看?”

有道理,“轉身就走”的確惹眾怒了,家長沒有教育好,牢可以不坐,檔案咱管不了,但錢必須賠!
網友5、“大家注意沒有,女孩像不像12歲?”

也有道理啊,這怎麼看怎麼都不像12歲的女孩啊……看完了網友的評論,再來看看新手養狗大全個人觀點吧。
實話實説,17日下午發生的事兒,18日老人就出殯火化,19號我們就來討論這件事為時尚早,很多信息也尚未得到確認,但事件進度如此之快,大概率説明幾家已經基本談攏,雖然女孩“轉頭就走”很不地道,但畢竟是傳説中的“她還是個孩子啊”(嗯,有點諷刺),所以老奶奶的家屬應該是屬於比較通情達理的那種。
而且這件事所有人都不是故意的,涉及的對象有狗狗本身、狗狗的主人、12歲未成年小女孩、小女孩的監護人、老奶奶、老奶奶的家屬等,而這些人都住得很近,鄉里鄉親的,只要小女孩家裏賠償到位,道歉態度誠懇,大概率會有個滿意的結果。

新手養狗大全個人觀點如下:比較清楚的是,她主觀上沒有故意傷害老奶奶,客觀上也未實施傷害行為,所以在狗繩絆倒老奶奶這個時間點上,女孩並未“犯罪”。
但後續視頻很清楚,女孩看到狗狗惹禍後直接跑了,而她對老奶奶本應該有救治的義務,如果老奶奶的死亡是由於女孩的逃跑而錯過最佳救治時間,則女孩屬於“不作為”,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但這個年齡不一定會實施處罰);
但如果就算女孩當時積極送醫救治,老奶奶仍然無法生還,那麼女孩“轉身就走”的行為就不構成“不作為”,當然,這需要有資質的機構進行鑑定。
而根據以往經驗,90多的老人,發生意外後的賠償金額可能並不會太高,具體數額可能不會公開,但大概為以下責任比例:狗主人沒有管理好自己的狗,承擔約20?償責任,小女孩監護人承擔80?償責任,老奶奶過馬路時正在觀察四周,無責任。

最後,新手養狗大全還是建議官方以後考慮在辦理養犬證的時候給主人培訓一下養犬基本知識和訓練技能,主人通過考試後方可持證養狗,違反養犬管理條例後像駕照一樣實行扣分制,到達一定分數後責令重新學習直到吊銷養犬證。
大家有何見解,歡迎留言討論。部分圖片來源網絡,如有疑問請聯繫全全。關注“新手養狗大全”,狗狗的健康和訓練問題都可以私信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