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85後幹部合謀索賄,法庭之上一起受審,雙雙獲刑
近日,一場特殊的“雲”庭審教育活動在浙江平湖市人民法院舉行。
屏幕中,受審的是平湖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處(以下簡稱平湖市政管理處)原工作人員劉沈吉、平湖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湖市交投集團)原工作人員張傑,年輕的他們,臉龐上滿是悔恨的淚水。屏幕外,50多名從事工程建設領域工作的85後年輕幹部深受觸動。
△劉沈吉、張傑違紀違法案件庭審教育現場
面對誘惑,喪失底線
劉沈吉和張傑是在平湖市政管理處工作時相識的,因二人都是85後,且學習、工作經歷相似,彼此間有很多共同話題,便很快成為了好友。
後來張傑離開市政管理處到交投集團工作,但由於從事的還是工程相關工作,所以他與劉沈吉仍有工作上的聯繫,關係並未疏遠。
還在市政管理處的劉沈吉在工作中,陸陸續續認識了不少老闆。在與這些老闆相處的過程中,他逐漸感到心理不平衡,“為什麼他們一個項目就可以賺幾十萬甚至上百萬,自己這麼辛苦卻只能每個月領那一點死工資?”
心理上的轉變,讓他失去了“平常心”。2016年6月,在市政管理處工作還不到兩年的劉沈吉,就收受了行賄人感謝其在工作中給予支持和幫助的賄款2900元,這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筆賄款。
在思想鬥爭之後,金錢的誘惑突破了我的做人原則,心中的不安、恐慌也隨即被擁有錢的滿足感驅散。
回顧起當時的場景,劉沈吉説。
△劉沈吉接受監察調查
“協調”項目,合謀索賄
人一旦突破心理防線,就會在錯誤的泥潭越陷越深。初嘗甜頭的劉沈吉不僅沒有後怕,甚至開始與張傑一起合謀拿起了“好處費”。
2016年末,劉沈吉負責呂公路改造項目的現場管理工作。施工老闆俞某某找到他,説自己沒有熟悉的瀝青班組來做呂公路的瀝青攤鋪工作,希望劉沈吉能幫忙聯繫一個。
劉沈吉馬上想到了在這方面人脈較廣的張傑,張傑便向劉沈吉推薦了嘉興市某建設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沈某某。張傑此前也曾利用手中職權,在工程監管過程中收受工程老闆的賄賂,他認為劉沈吉這次來聯繫,也是一次拿錢的好機會。於是,張傑問劉沈吉:事成之後,需不需要“好處費”?
這一問,劉沈吉心動了。
經過協商,沈某某答應給予回扣,在劉沈吉、張傑二人的“協調”下,沈某某順利拿到項目。為掩人耳目,2017年1月和2017年5月,劉沈吉、張傑讓沈某某分兩次把5.1萬“好處費”轉賬至劉沈吉一個朋友的銀行賬户內,後劉沈吉和張傑一人一半,平分了這筆“好處費”。
錢到手後不到三個月,平湖市當湖路開始實施拓寬改造工程,兩人再次“合謀”,幫助沈某某承接了該道路的瀝青攤鋪業務。這次工程結束後,兩人又收到“好處費”14萬元,也進行了平分。
對手中權力失去“敬畏心”,劉沈吉也越來越“放得開”。受賄有共同也有單獨,形式有銀行轉賬也有現金、支付寶轉賬等,對象也從沈某某到凌某某、金某某等多位工程建設領域的老闆。
△張傑接受監察調查
沉迷賭博,作繭自縛
除了在工作中收受“好處費”,八小時之外,劉沈吉還經常和工程老闆們一起吃喝娛樂,打牌賭博也不拒絕。
一開始靠着向家裏拿錢、借網貸的方式,他還能勉強支撐這個“興趣愛好”。但網貸須還,錢很快不夠用了。這時,一些老闆主動提出,要給劉沈吉一些“小錢”花花。
“他們如果請客吃飯也要很多錢,還不如直接給我,也算變相省錢了。”在這樣的自我安慰下,他收下了這些“小錢”。
由此,他陷入了“受賄→還網貸→賭博→借網貸→受賄”的惡性循環。直至案發,劉沈吉才發現,自己工作多年,不僅一分錢都沒存下,還欠下不少網貸,收受了大量賄賂。
△庭審現場
法庭之上,追悔莫及
2020年4月13日,平湖市監察委員會對劉沈吉涉嫌受賄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同日,對張傑進行立案調查。
當辦案人員找到劉沈吉時,他還天真地以為所有事情都可以往打牌上推,反正自己也不是黨員。但當一件件事、一筆筆金額、一個個證據都擺在劉沈吉面前時,他只好一一交代了自己的問題。
在接受調查的時間裏,我每天寢食難安,真正體會到了什麼叫度日如年……
劉沈吉在被留置後感受到了自由的可貴。
8月19日,平湖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劉沈吉、張傑受賄一案。經查,劉沈吉、張傑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共同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中劉沈吉參與額1078356.66元,個人實得882856.66元,張傑參與額463000元,個人實得267500元。劉沈吉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三十六萬元;張傑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家屬已代為退賠全部贓款。
“到了這裏,我一分鐘也沒想過錢。”“你們一定要學法、知法、懂法,牢記‘親’‘清’二字。”“要明白再多的錢都不如家人的陪伴重要……”法庭上,劉沈吉、張傑兩人用自己慘痛的教訓告誡在座的年輕幹部們。
來源:綜合清廉浙江
【來源:瀟湘晨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