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香港特區立法會選舉
中新社香港12月19日電 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12月19日舉行,這是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後的首次立法會選舉。
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區立法會是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立法會行使的職權包括:根據香港基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根據特區政府的提案,審核、通過財政預算;批准税收和公共開支;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對特區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等。
香港特區第一屆立法會1998年成立,議員任期為兩年,其後每屆議員任期為四年。至2016年,第六屆立法會由70名議員組成,其中35名議員經地方選區直接選舉產生,35名議員由功能界別選舉產生。
2020年7月31日,鑑於當時香港嚴峻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勢,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佈,她會同行政會議基於公眾利益和香港實際情況,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決定將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
2021年3月11日,為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決定規定,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每屆90人,通過選舉委員會選舉、功能團體選舉、分區直接選舉三種方式分別選舉產生。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3月30日公佈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區立法會三種方式產生的議席分佈為:選舉委員會選舉的議員40人、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員30人、分區直接選舉的議員20人。
此次立法會選舉的提名期由2021年10月30日開始,至11月12日結束,共154人報名參選。香港特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和確認參選人資格,就有關人士是否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決定。至11月19日,153人被裁定資格有效,包括51名選舉委員會、67名功能團體及35名分區直接選舉的候選人。
12月19日投票日,選舉委員會、功能團體各界別及分區直接選舉選區選民均進行無記名投票。
其中,選舉委員會選舉的每一選票所選的人數等於應選議員名額的方為有效,得票多的40名候選人當選。功能團體選舉設有28個界別,9個界別的議員由個人選民選出,其他界別由合資格團體選民選舉產生;其中勞工界選舉產生3名議員,其他界別各選舉產生1名議員。分區直接選舉設立10個選區,每個選區選舉產生2名議員,選民根據提名的名單投票選擇1名候選人,得票多的2名候選人當選。
此次選舉在投票程序上有多項改變,包括絕大部分有線網絡覆蓋的投票站會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發出選票。選舉事務處還在香園圍管制站(蓮塘口岸)、羅湖管制站(羅湖口岸)及落馬洲支線管制站(福田口岸)三個港方口岸設立口岸投票站,給予因疫情封關而身處內地的香港選民投票。
香港特區政府早前已宣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根據《立法會條例》,指明2022年1月1日為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的開始日期。2022年1月12日上午11時為第七屆立法會的首次會議日期及時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