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小童在大學時候談了個對象,倆人一起學習、一起考研、一起找工作,前段時間倆人覺得工作都穩定了,想買房結婚了。
於是,倆人在青島看好了一套房子,男方父母準備出首付,寫倆人的名字。但是小童的爸媽卻拒絕了。
他們知道這小夥子不錯,小夥家人也是想給小童家一個交代,但是小童父母覺得,自己沒出一分錢,房子不該寫女兒的名字。他們告訴男方:“這房子,我們沒出錢,我覺得寫小童的名字不合適。你們父母賺錢也不容易,我們不能去貪這個便宜。”
有親戚説小童的爸媽太傻了,到手的房子還不要。但是小童爸媽覺得,錢其實都不重要,自己女兒足夠優秀,靠自己的本是賺錢沒問題。而且他們這一拒絕,也給對方家庭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這樣女兒嫁過去,應該也不會被為難。
除此之外,小童的戀愛雖然談了四五年了,但是以後會發生什麼,誰都保不齊。萬一哪天分手了,這房子也是個尷尬事。
02
小童父母其實考慮事情是非常周全的,想到了各種的可能性,既保留了女兒不貪便宜的形象,更是留給女兒更多地保障。
這樣以後不論能不能跟這個男孩結婚,都不至於讓女兒被一棟房子拴住,而失去判斷力和選擇力。
小童的父母用實際行動告訴女兒, 女人要有自己獨立的人格和思想,要有能養活自己的職業或者事業。不管任何時候,都不能將男人作為自己唯一的依賴。
人們常説,女孩子要富養。那什麼才是真正的富養呢?
真正的富養並不是為她提供多麼優越的物質條件,而是要盡最大程度的去充實她的精神世界,讓她在精神世界中得到滿足,讓她不管什麼時候都能擁有獨立的思想,有自己的判斷,而不至於被一些物質所拖累或者束縛。
其實換個角度來説,從《婚姻法》中我們也能看到,婚前男方出的首付,即使有了女方的名字,也跟女方沒有多大的關係。
所以説,與其在婚前苦苦的掙扎,真不如一口放棄,去獨立自主、努力賺錢,到時候自己買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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