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歷史的女人——第1360期)
在歷史上,尤其東方歷史,男尊女卑的傳統十分久遠,比如中國封建帝制時期,女性的地位也比較低下。但是如果與鄰國印度對比的話,在20世紀之前,中國古代女性的地位對於印度女性來説,已經是天上了。中古時期,女性世界也多侷限於閨房,但相比較而言,還是比較寬鬆的,尤以唐宋時期為例,當時女性的社會參與度還是非常高的,甚至和男性平分秋色了。相形之下,20世紀之前,印度女性的深閨制度有多可怕呢?根據史料的記載和描述來看,女性一生是如在監獄,甚至被偷窺還會有生命危險。那麼在古印度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主要原因可能有三個方面:
第一方面來自古印度宗教。
印度最著名的宗教(包括法律等條款)典籍《摩奴法典》寫道:
“只有行乞者、唱頌者和婆羅門有權與已婚婦女説話。”
言下之意很明白,除了這三類人之外,其他的陌生男性是不能和已婚婦女交談的。
在這本宗教兼法律的權威典籍中,對於女性的自由已經明確限制。但是實際情況,卻比典籍條文限制更加殘酷。最終,女性的一生,基本被限定在兩個世界,一個是父家的世界,一個是夫家的世界。但是不管在哪個世界,對於女性而言,都如無形的監獄。
著名的社會學家潘迪塔·拉馬拜在《高種姓印度教婦女》中對印度女性的命運進行了入木三分地描述:
“倘若一個家中,有男嬰在一個女孩降生之後死亡,或者是在女孩降生不久以後死亡,那麼這個家庭就會把這個罪安放在女孩身上。家庭中的人,就會把男嬰之死的原因歸咎到女孩身上,認為是女孩對男孩的詛咒造成的。那麼這個女孩就會得到一系類不公平的殘酷對待,首先是取一個很糟糕難聽的名字,其次便是輕視、打罵、甚至仇恨。”
如果沒有發生以上所説不幸的事,女孩在家中的地位也是最低的,同為孩子,男孩可以享受更多的家庭福利,僅次於父親,但是女孩則不同,要承擔家裏最糟糕的事情,幹最累最髒的話。
等到出嫁後,女孩作為妻子,在夫家的地位,一樣是最低,要聽從丈夫、公婆的差遣,依然要承擔家裏的重擔,而且其行動依然是受到限制的,不能隨便外出拋頭露面。等於是從父家的閨房進入夫家的閨房,也可以説是從父家的監獄進入夫家的監獄。自由,與她永遠無關。
除了生活自由,婚嫁自由也是沒有的。《摩奴法典》規定:
“本法典中,任何地方都沒有規定嫁二夫的權利……不忠於丈夫的婦女生前受詬辱,死後投生在豺狼腹內……”
現實之捆綁,來生之恐嚇。古印度之女性的命運,就這樣被此類典籍的規定鎖死。想要突破這種有着悠久歷史的印度教之束縛,絕對不是容易的事。
第二方面來自約定成俗的傳統。
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形成了死死的、不可突破的傳統——古印度男尊女卑的歷史傳統,堪稱世界之最。這種傳統越頑固,女性的命運的改觀難度就越大。以戴面紗為例,便可看出。
在印度,面紗幾乎是女性的必備裝飾。在印度的北部,一個女性如果出現在有男性的場所,切記這個場所一般是指她自己家裏,在她自己的家裏,但是有男性在場,切記這些男性還不是陌生男性,而是自己的家裏人,比如公公、丈夫的兄弟之類的親屬,女性是必須要佩戴面紗的。佩戴面紗的原因是為了表示對這些男性尊重。否則就離開有男性的區域,即便是在自己家裏。
經過歷史改革發展,在印度南部,這種有關女性佩戴面紗的情況有所改觀。比如有男性在場,女性倒是不用必須佩戴面紗,但是她卻需要做另外一件事,那就是男性在場的時候女性必須一直站立,以顯示對男性的尊重。
這種傳統十分可怕,用一整套習俗在區分女性和男性權利的同時,女性基本被殘酷地隔離於社會,沒有了解社會的窗口,更沒有表達自己的機會。
其實,相對於《摩奴法典》的規定,更可怕的是在這種法典的影響下、繼而形成的更為嚴酷的約定成俗的傳統。除了上面所説的面紗問題,還有一個更為可怕的問題,那就是被偷窺。
其實印度女性佩戴面紗,除了顯示對男性的尊重之外,還有遮住面容不被別的陌生男性看到,以維護丈夫的尊嚴。因此,如果一個古印度已婚婦女被別的陌生男人看到,後果是十分嚴重的。
印度社會學家、作家福勒夫人在自己的書中曾經記錄了四個真實案例:
第一個案例是早些時期,一位遵守深閨制度的富家之女想要打一個電話,在她去往電話所在的地方,要經過一條街道,為此在她出門之前,雖然街道已被提前清空,但她依然要坐在一頂四面用厚布遮蓋的轎子裏。當然是為防止被偷窺。
第二個案例是一位印度教紳士家裏的花園需要修繕,所以請了一位工人來工作,結果鄰居懷疑這位工人偷窺了他家的閨房,於是朝這位工人舉槍射擊,以發出嚴重警告。
第三個案例是一位媽媽在家裏做事,聽到兒子的哭聲,原來兒子在門外的街道上摔倒了,她處於母親的本能沒有佩戴面紗就慌慌張張衝出去幫助兒子。結果她丈夫回來後,聽人議論。他回家後,也沒有表示憤怒,反而稱讚妻子救助兒子,可是自從那夜之後,這位女士便憑空消失了。
第四個例子是一位女性在自己家的院子裏,可是一位陌生男性從門縫中偷窺了她。結果女性的丈夫難以忍受,就殺掉了妻子。
如果有機會翻閲古印度的史料和近代的印度媒體資料,此類例子多到不勝枚舉。
第三方面來自穆斯林男性。
除了印度宗教法典、根深蒂固的傳統習俗之外,印度女性必須遵守深閨制度,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印度人對穆斯林男性的偏激看法,印度人認為穆斯林男性具有掠奪性和攻擊性,會被覬覦。所以他們就採取面紗和深閨制度,以確保自己的女性不受侵害。
結語:總的來看,古印度的深閨制度是比較殘酷的,雖然其嚴重程度,在古印度的地域和種姓間也略有差異,比如印度西北、北部等地區就較為嚴重。
雖深閨制度,在我們看來,如同牢籠。但在古印度時期,深閨制度卻成為一種體面的制度,比如福勒夫人在書中曾寫道:
“深閨制度……被視為流行且良好的行為方式。”
這一點可能才是最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