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次,兩個滴酒不沾的老頭競選美國總統
《紐約時報》昨天披露一樁人們不太注意的事實,讀來有趣:美國現代史上首次出現兩黨總統候選人都滴酒不沾的場景。因此未來不論誰當總統,美國人註定將在一位終身禁酒的總統領導之下,而這也多少改變着白宮的文化。
新聞的導語也頗俏皮:美國人現在的士氣已然低落,但別指望競選結束後白宮的情緒會高漲,因為無論是特朗普還是拜登,都是禁酒主義者。這導致美國長期以來被大選驅動的酒文化面臨痛苦的終結。
此前,這兩位老人的大半生也都拒酒於千里之外。他們的習性也影響到此次競選活動,無論是候選人還是競選團隊乃至報道競選活動的新聞記者,都甚少喝酒。
報道稱,儘管拜登和特朗普的性格天差地別,但某些家庭背景卻異常相似。他們兩人都在酗酒家庭的陰影中長大成人。特朗普的哥哥死於酗酒。將拜登撫養成人的拜登的叔父嚴重酗酒。兩人深知飲酒之危害,因此分別在自己的華盛頓(拜登)或紐約(特朗普)都遠離飲酒社交。拜登每晚按時回到在特朗華州的家中。特朗普也最喜歡晚上坐在家裏看電視。
兩位雄心勃勃的男人,都精心計算過酒精可能對自己的事業帶來的不利因素,無論在政治領域,還是在紐約市的城市開發,抑或經營一家賭場。剛剛完成拜登傳記寫作的埃文·奧斯諾斯(Evan Osnos)説:“這兩位處於激烈競爭中的男人,從其事業的早期就已判定,日後的成功取決於他們是否處於有利地位,而這排除了飲酒的機會。”
美國人的飲酒文化在美國政治中持續了近一個世紀。101年前的1920年,美國憲法通過第十八修正案的“禁酒法案”(The Prohibition Era),規定凡製造、售賣乃至運輸酒精含量超過0.5%以上的飲料皆屬違法。雖然在自己家中喝酒不算違法,但與朋友聚會共飲或舉行酒宴等大型飲酒活動則是違法行為,最高可被罰款1000美元及監禁半年。該法案還規定,21歲以上的成人才能合法買酒,並在買酒時要出示年齡證明,且只能在指定地點購買。這一法令來自美國早期的清教徒文化及19世紀中期此起彼伏的約束貪杯者的民間運動。但這一禁令也遭到很多民眾的反對,實施起來困難重重,特別是大蕭條期間人們希望藉助制酒、售酒刺激經濟和消費。於是,1932年國會通過第二十一修正案,廢除了“禁酒法案”,於第二年正式施行。但部分條款如21歲以下青少年不得飲酒等,仍保持至今。
報道稱,拜登和特朗普鮮少談及他們的禁酒行為。特朗普有一次開玩笑説,他一生都沒有喝過一杯含酒精的飲料。“你們難以想象,如果喝了酒,我會亂成什麼樣子。”
歷屆美國總統中,有保持禁酒的,如拉瑟福德·海耶斯(Rutherford B. Hayes)、威廉·哈里森(William H. Harrison)、喬治·布什(George W. Bush)等;但更多的是好飲者,如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M. Nixon)、林登·約翰遜(Lyndon Johnson)、範布倫(Martin Van Buren)等。老布什年輕時是喝酒的,但他覺得自己有點過量,所以從40歲生日起開始戒酒,儘管他父親喬治·H. W. 布什終身愛喝馬爹利。吉米·卡特(Jimmy Carter)愛喝高酒精含量的飲料,但嚴格管束自己,只限於在白宮以外的地方喝。
據稱,三分之二美國人喝含酒精的飲品,大多數華盛頓人也是。飲酒已成為華盛頓的城市文化。
特朗普的傳記作者格温達·布萊爾(Gwenda Blair)説,特朗普總統在事業很早期就因為紐約房地產業的激烈競爭而堅決禁酒,後來在管理大西洋城的賭場時也鼓勵員工禁酒。她説:“當別人喝蘇格蘭威士忌時,他總是喝健怡可樂(一種無糖可樂),這幾乎成為他的標準競爭形象。這傢伙極具競爭意識,他的高中體育教練就説他是所有學生中最好教的孩子,因為他知道怎樣做才能贏。”
拜登也不甘人後。曾經是最年輕參議員的他,從青年時代就説要成為總統,這回已是他第三次角逐大位。他還是一個極為自律的人,包括他憑藉毅力徹底矯正口吃缺陷。他生長於一個充滿酒鬼的家庭,最著名的酒鬼就是他的叔父愛德華。他有一次説:“我們家族中的酗酒者夠多了。”奧斯諾斯説,拜登曾清晰表示,“他覺得有一種基因與酗酒有關,以致影響到整個家族。這個基因也影響到他的兒子亨特(Hunter,這次給他帶來麻煩的小兒子),後者酒癮也很大”。
據報道,除了兩位候選人,副總統彭斯也滴酒不沾,但拜登團隊的副總統候選人哈里斯則時時飲酒。
特朗普的另一位傳記作者蒂莫西·奧布萊恩(Timothy L. O’Brien)説,“他(特朗普)從來不是喜歡參加派對或其他社交活動的人。他理想的夜晚時光是在電視機面前看球賽,一邊吃着奶酪漢堡,那就相當於他的紅葡萄酒。”而且他也
不在乎因此而減少社交,或別人怎麼看他。
奧巴馬也不怎麼喝酒。在白宮舉行的啤酒峯會上,他喝的是不含酒精的喜力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