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價值壹億多的大宗上市股票處置執行到位!

由 梁丘憐翠 發佈於 綜合

近日,蕪湖兩級法院執行幹警全力推進“東風行動”專項執行活動之際,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處置大宗上市股票,執行到位金額2.4億元。

蕪湖某銀行訴某公司等票據追索權糾紛系列案件,經蕪湖中院及安徽高院兩審終審判決,確認蕪湖某銀行享有勝訴債權1.5億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因被執行人未在確定期限內履行還款義務,申請執行人向蕪湖中院申請強制執行,並申請處置訴訟中保全凍結的上市公司股票。

蕪湖中院在執行過程中發現,上海寶山區法院已對某公司持有的某上市公司無限售流通股在淘寶網平台進行公開拍賣且已溢價成交,在滌除質押權優先份額及相關執行費用後,尚有餘款可供執行。市中院當即制發裁定,請求寶山區法院協助提取上述拍賣餘款,最終提取拍賣款1.1億元。

與此同時,鑑於執行標的額巨大,為了更好地制定執行方案,確保勝訴當事人及時兑現合法權益,蕪湖中院在收案後立即前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開展案涉股票盡調工作,並與當事人、質押權人及上市公司協商溝通,最終在集中競價、可售凍結、司法拍賣等處置方式中敲定以司法拍賣方式處置被執行人名下股票。同時,為了儘可能減少對被執行人公司利益的影響,蕪湖中院決定暫不對被執行人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採取納入失信名單、限制消費等信用懲戒措施。在計算案件執行本息、執行費用後,決定拍賣被執行人公司持有的1000萬股股票。

對上市公司股票的拍賣,除了要按照最高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流程進行以外,還需符合證監會關於大股東、董監高股票減持的特殊規定。如何保證本案大宗股票順利成交,成了執行幹警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為了減少流拍帶來的不確定性,經過執行專業法官會議研討,決定根據股票可分割的特點,將1000萬股股票拆分成4個拍賣標的即各250萬股進行掛網拍賣,以便吸引更多的競買人報名,進一步降低流拍風險。同時,為了增加股票的成交概率,蕪湖中院與申請執行人銀行方、被拍賣股票上市公司以及拍賣輔助機構密切聯繫,希望他們多渠道推廣轉發,聯繫推介優質客户報名競拍。

截至網絡拍賣結束,本案股票切分後的4個拍賣標的經過30餘輪競價,最終全部溢價成交。拍賣成交總價13343萬元,相對起拍總價12753萬元,溢價590萬元。競拍結束後,恰逢被拍賣股票近期股價大幅異動,買受人希望法院能儘快辦理股票過户手續。蕪湖中院鑑於實際情況及買受人的申請,從督促買受人將款項全部匯入法院一案一賬户到前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過户,前後僅用了3天時間。至此,蕪湖某銀行申請執行的系列案件圓滿執行完畢,累計執行到位金額2.4億元。成功處置大宗股票後,蕪湖中院又將案涉拍賣餘款發放給鏡湖法院、鄭州中院,直接帶動上述法院立案執行的金融債權案件全部執結。

來源:蕪湖中院

編輯:王宏礽

【來源: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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