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體育總局發佈了《關於印發 的通知》。《辦法》提出,檢查官和血檢官資格認證的有效期為1年。檢查官和血檢官通過年度考核,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下一年度檢查官和血檢官資格認證。如果檢查官在再認證之前的1年時間內未完成規定次數的興奮劑檢查任務,檢查官應當重新進行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獲得資格認證。
《辦法》全文如下:
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 《興奮劑檢查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行政部門,有關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有關全國性體育社會組織:
為加強興奮劑檢查人員管理和隊伍建設,保證興奮劑檢查依法依規和高質量開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國務院《反興奮劑條例》、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管理辦法》《反興奮劑規則》,參照《世界反興奮劑條例》以及相關國際標準,國家體育總局制定了《興奮劑檢查人員管理辦法》。現將該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體育總局辦公廳
2023年2月20日
(原標題:興奮劑檢查人員管理辦法公佈!檢查官資格有效期僅1年)
來源:國家體育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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