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門支持長江全流域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本文轉自【澎湃新聞】;
近日,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制定並印發了《支持長江全流域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方案》(簡稱《方案》),明確到2022年長江干流初步建立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2024年主要一級支流初步建立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2025年長江全流域建立起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體系。
同時,生態環境質量穩步改善,地表水達到或好於Ⅲ類水體比例不斷提高,河湖、濕地生態功能逐步恢復,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不斷提升。
《方案》強調,流域上游承擔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同時享有水質改善、水量保障帶來利益的權利。流域下游對上游提供良好生態產品付出的努力作出補償,同時享有水質惡化、上游過度用水的受償權利。根據流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統稱省)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任務,建立長江全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為推動長江全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方案》明確,中央財政每年從水污染防治資金中安排一部分資金作為引導和獎勵資金,支持長江19個省區市進一步健全完善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大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環境治理力度。
其中,長江19省區市,包括幹流流經的青海、西藏、四川、雲南、重慶、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上海等11個省區市以及支流流經的貴州、廣西、廣東、甘肅、陝西、河南、福建、浙江等8省。
在權責方面,根據實施方案,流域上游承擔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同時享有水質改善、水量保障帶來利益的權利。流域下游對上游提供良好生態產品付出努力做出補償,同時享有水質惡化、上游過度用水的受償權利。
《方案》要求各省,儘快就各方權責、考核目標、補償措施、保障機制等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補償協議。財政部等四部門將加強對地方的指導,及時監測、跟蹤和督促各項工作,適時對機制建設情況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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